2017年创业资助项目延长申报时间至3月31日
小编,我发现最近项目是多,但是时间不够啊!
不用怕,今天小编的获悉到深圳市2017年创业项目延长到3月31日,足足多了一个月,企业可以有充足时间准备了!
让小编带大家重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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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创业资助项目
一、申报内容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予以研发资助。(原创业大赛优胜项目移至创客专项计划)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办理条件
?申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申请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留学人员回国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 (含技术股) 15%以上比例。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资助标准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1月13日至3月3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月13日至3月31日。
五、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六、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并填交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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