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建设项目审批“新政策” 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0日发布消息称,深圳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8月1日起,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全部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
记者在当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制定的《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要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房建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类项目审批时间在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在33个工作日以内,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完成不动产登记,审批时间在45个工作日以内。
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消息显示,此次审批制度改革重塑了审批流程。比如,消防、人防、水土保持、环保等事项不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工程规划许可所需条件从11项减少到4项。
对于建设项目的管理问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刚表示,此次改革要求审批部门改变“以批代管”的审批管理理念和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仍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规范。深圳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和“黑名单”制度,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不良行为将在“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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