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宝安经验
深圳法院召开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工作会,正式在全市法院推行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和内在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机制,宝安法院经验将在深圳全市铺开。
深圳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起步早,全面推进基础牢,自2012年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其中宝安经验尤其值得关注。2012年,深圳法院就将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纳入《深圳法院2012-2014年改革创新规划》,并率先在宝安、罗湖和福田三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宝安法院设立全省首家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2016年,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立为改革试点单位。宝安法院还被评为全国家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在成功经验基础上,市中院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同时,改革目标明确、操作性强,对相关机制、程序、规则等都做了详尽的规范和指引,使权责更明晰、更具针对性。据介绍,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以专业化原则、人性化原则、协作化原则为基本原则。
发布会上,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2012-2017年的家事审判改革状况“白皮书”。内容显示,五年来,宝安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类型多样,其中离婚纠纷每年占收案总数的75%-80%。此外,涉外(含港澳台)案件数量突出,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宝安法院经验将在深圳全市铺开,形成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一盘棋”的局面,促进多部门、多机构协作进一步深化,让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真落地、见实效,发挥改革整体效能,大幅度提升家事案件审判质效得以,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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