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启事
由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共同主办,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时代商家》杂志社协办开展的“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从2006年开始已成功进行了七届。该项评选对展示深圳女企业家风采,弘扬女企业家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表彰她们为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所作出的贡献意义重大,深受女企业家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激励广大女企业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全市形成巾帼建功、创新发展的氛围,今年将继续举办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现职董事长、总经理、CEO等)的女企业家均为本届评选活动参评对象(参评女企业家所在企业须依法在深注册,但不受企业所有制形式限制,曾获得往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称号者不列入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1.以企业近三年(2015~2017年)年销售收入、纳税额、净利润、创新能力以及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主要评选标准。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在该企业担任现职主要领导人3年以上(含3年),业绩卓著。企业近三年无亏损(到亏损企业任职扭亏视为增收业绩),固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等主要指标保持增长势头,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逐年增加。
4.在深圳经济发展、行业成长、企业管理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国、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造假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无恶意逃避债务现象,客户声誉好,企业信用好,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5.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效果好,无违法案件记录,连续三年治安、环境保护达标,工作业绩突出,无重大经济、刑事、安全问题发生。
6.具有高尚的社会道德品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重视在企业发展中增加就业能力,回报社会成绩较好,积极担任社会职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
评委会将按照上述标准,根据申报材料及组委会考察进行综合评审。
本次评选活动属于社会公益性质,不向参评企业家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接受预报名,参评对象须按启事的要求提供参评材料,相关财务数据资料可先行提供参考并于报名截止日前补齐。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分为报名、初审、复审、公示、终审和表彰六个阶段。参评以自愿为原则,采取女企业家自荐、企业员工联名推荐、所在企业推荐、相关部门及群体组织推荐、各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进行,允许重复推荐。
2.参评对象须认真填写好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实事求是地整理出事迹材料,申报相关信息组委会将严格保密。
3.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将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报送深圳市企业联合会(申报登记表请到深企联网站下载www.shenzhenql.com)。
五、评选组织机构及评审结果发布
1.成立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协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本次评选活动。同时组成由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新闻媒体、社团行业组织代表参加的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审委员会,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
2.经组委会最终审定的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入选名单,将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时代商家》杂志向社会公示。
六、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企业联合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九栋B2座22楼。
邮编:518055
联系人:王小凡 83522478 13612971111
文玲丽 83914483 13684978794
杨 丽 83065811 13902311970
网址:http://www.shenzhenql.com
邮箱:qlhylj@126.com
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4月
信息首发:第八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