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已被受理584单
为了让参保人少"跑腿",2017年11月起,深圳市社保局在北京、上海等省外10个城市开展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业务。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截至2018年3月20日,上述10个省外城市一共受理了深圳参保人584单现金报销业务,其中328单门诊,256单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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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为了让参保人少"跑腿",2017年11月起,深圳市社保局在北京、上海等省外10个城市开展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业务。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截至2018年3月20日,上述10个省外城市一共受理了深圳参保人584单现金报销业务,其中328单门诊,256单住院。
2017年11月,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正式启动。深圳市社保局在北京、上海、武汉、重庆、长沙、成都、西安、天津、郑州、南京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提供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服务。深圳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未刷卡结算,而先垫付现金的医疗费用,都可在这10个城市办理报销业务。深圳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此业务。
4家商业保险公司在上述10个城市分别设立1个受理网点,共39个受理网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没有受理网点,具体名单可在市社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主要为深圳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提供异地收取报销材料服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一家办理报销业务。此外,居住在这10个城市周边邻近城市的深圳市社保参保人,也可就近前去办理相关业务。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参保人应该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办理此业务,逾期将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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