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第156号令)的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1条,其中:公开法规、规章数量14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5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509条。此外,我办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10条,其中刊登行政执法主体公告32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办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件,回复咨询投诉335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回复了申请人。从申请内容看,绝大多数是要求提供或者解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办均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依照法定期限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信息。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办统一认识
办领导一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办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办同志统一认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
(二)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评议、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
一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由办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处(所)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门户网站公布的政府信息均由办主要领导最终把关,并指定专人负责上传,确保信息发布不出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制度。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并按照申请人要求提供公开形式。
(三)不断充实内容,拓宽公开范围
一年来,我办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围绕信息资源的挖掘和网站栏目的设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及时增补相关信息,加大信息涵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工作人员力量和新闻媒体信息,积极进行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收集。目前,门户网站共设有“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机关建设”等5个主栏目,下设49个子栏目。2017年,我办对“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升级,其中主要对“法制资讯”、“便民查询”、“互动交流”三大板块的部分版面设计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市法规规章查询、规范性文件查询、执法人员查询和微信立法听证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为市民提供更便利的查询服务和民主参与立法新体验。目前已有8180位网民关注了我办的微信公众号,用户关注数比2016年增加了约25%,全年推送信息35条。2017年,我办通过微信公众号举行立法听证会2期,征集立法意见11期,发起问卷调查1期,共收到立法建议和意见超过1000条。
(四)借助信息公开,促进本职工作
2017年,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自贸区经济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动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政府重大决策的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立法过程中,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力度。依托本办门户网站,我办全年共将19件法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协调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立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力度,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提供保障。
三、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力量有待充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深化。2018年,我办将进一步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收集力度,拓宽信息的覆盖范围,及时更新、增补信息内容。
二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法规、规章起草意见征询工作力度,通过新闻访谈、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府在线、政府公报等公开载体,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继续加强组织协调,规范运作程序,切实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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