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两年提出95条立法协商建议
两年开展了6个项目的立法协商活动,共收集到意见建议600余条,形成6份立法协商建议报告,共提出95条立法协商建议,多条建议被采纳。记者从2日召开的市政协立法协商座谈会上获悉,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以来,成果丰硕,为促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介绍,从2016年以来,深圳市政协对参与地方立法协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成立立法协商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极大地丰富了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两年来,市政协已经成功开展了6个项目的立法协商工作,这些法规规章涉及深圳改革创新全局工作、群众安全和诚信社会建设社会热点问题。
而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也为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了解,市政协提出的95条立法协商建议有多条被采纳。如2016年12月,市政协对市政府《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提出的18条立法协商建议,16条建议得到采纳,采纳率高达89%。而《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立法协商中,市政协关于拓宽政府公共法律服务的外延的建议,促成立法机关把政府公共法律服务的外延从资助困难群体拓宽到支持所有创新企业的发展,规定从科技资金里面拨出专款,建立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需要的法律服务。
会议介绍了《市政协开展市人大和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立法协商工作方案》,听取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纷纷对市人大和市政府今年的立法计划,以及新时代探索立法协商工作新形式、创新立法协商民主工作机制、提高立法协商的实效性提出建议。
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王璞主持,副主席徐友军、黎军、王大平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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