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容不下肆无忌惮的排污企业
近日,深圳环保部门对某工业园30多家企业进行排查,发现有6家企业涉嫌向茅洲河擅自排污。环保部门对排污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将对当事人处以顶格罚款20万元。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茅洲河清澈见底,是河水可直接饮用的深圳第一大河,影响着流域内约300万人的生活。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茅洲河的污染日趋严重,到后来,河流附近的居民甚至连窗户都不敢打开。
根据今年1—9月的监测数据,深圳在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考核排名仍位于全国、全省最后列,深圳河河口、茅洲河共和村两个国考断面平均同比恶化11.6%,水环境质量排名在全国338个城市中位列倒数。另外,7个省考断面的平均水质指数同比恶化1.7%,也处在全省最后列。直到今天,包括茅洲河在内的一些水域的污染仍在加重,这样的状况令人忧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应该说,深圳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同时也应该承认,河流污染是深圳一块不容忽视的“生态短板”。
为了治理河流污染,深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效果始终有限。前不久,《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出台,河长制旨在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同时强化考核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重大污染事故的“河长”,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一些企业肆无忌惮地违规排污,这样的景象令人错愕。
法律界有句名言:“法律不得使违法者通过违法行为而获利。”这句话的要义在于,应让违法者慑于违法成本而不敢违法,而不是客观上因违法成本偏低去挑战法律。从此次处罚情况来看,20万元的罚款已是“顶格”,这样的惩处能否有效震慑违规企业,是个问题。
多年前,墨西哥湾发生重大漏油事件,涉事的世界能源巨头英国石油公司向美国政府支付了高达45亿美元的罚款和相关费用。前不久,因违规排放污染物,深圳市永利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处以1239万元罚款,这也是深圳开出的首笔千万级环保罚单。总体而言,社会各界对于环保的认识正在逐步提升,但必须指出的是,在环保领域,我国一些无良企业的违法成本依然很低,这也是时至今日依然有为数不少的企业胆敢向茅洲河违规排污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为拥有立法权的经济特区,深圳在环保立法方面可以有更多的探索,志存高远的深圳,也应该有“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决心。对于那些仍然不收手、不停手的违规排污企业,就是要罚得它们倾家荡产,使之无法在市场上立足。
对于那些仍然不收手、停手的违规排污企业,就是要罚得它们倾家荡产,使之无法在市场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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