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明年小一学位家长赶紧办租赁证明
明年孩子申请小一学位的家长注意了,虽然学位申请工作要到明年3月左右才启动,然而,对于租房申请学位的家庭而言,办理租赁凭证已经迫在眉睫。
近日,我市多区教育部门已发布温馨提示,租房户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尚未办好租赁凭证的家长,请抓紧办理。
抓紧办理赶上学位申请“末班车”
家住宝安的冯先生这些天一直忙着办理房屋的租赁凭证,因为根据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的温馨提示,明年新生学位申请时,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申请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这意味着宝安的租房户申请学位,必须在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者租赁信息,否则就会贻误明年的学位申请。
不仅仅是在宝安,近日福田和坪山的教育部门也都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相关的提醒,福田区教育局对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小学、初中,租房户申请学位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然而,对于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小学,非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还有时间,可凭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来申请学位。
坪山区教育局也提醒适龄儿童家长,今年起,家长在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就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住宅(或商住两用)用途的租赁合同、租赁信息(以右下角的签发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若家长提交的房屋材料为租赁性质的集体宿舍则也需按照上述时间提前签发办理。
杜绝“突击租房”现象
近几年,深圳市各区教育部门对于租赁房屋申请学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为了杜绝“突击租房”的现象,保护教育公平,对租房时间进行了严格限定,基本都要求“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连续一年以上”。不过,记者梳理发现,各区对租房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界定并不一致,由于学位申请一般在当年3月启动,所以有的区规定租赁凭证需要在报名启动开始前一年(即入学前一年的3月或4月)办理,而有的区则要求在入学前一年的8月或9月之前办理即可。
以罗湖区为例,教育部门要求租赁凭证需要在今年3月31日前办理,为全市最早,盐田区教育局也要求家长在4月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此外,截至目前,南山、龙岗、龙华、大鹏等区(新区)非深户籍的租房凭证办理也都已截止。一些区虽然表示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各区中,光明新区的时间最为宽裕,规定“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登记备案日期须在2018年4月1日前”。
宝安要求租赁有效期覆盖到明年12月31日
即便已经按照教育部门办理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的家长也不可掉以轻心,对于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各区教育部门也做了具体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由于明年新生的学位申请在3月左右启动,资料核验时间一般在4-6月之间,为此,多个区的教育部门均提醒,家长们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
对于租赁凭证的有效覆盖期,则一般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南山、盐田等教育部门表示,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龙岗区教育局则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有效期必须延续到2018年9月30日。宝安区教育局则表示,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
双居住证及一年社保渐成“标配”
在福田区教育局发布的温馨提示中,记者留意到,2018年开始,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福田区小一或初一学位需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盐田区教育局同样要求,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的原则上要求申请人父母双方提供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双居住证”的要求已经在越来越多的区开始实施。
此外,今年起,福田和龙岗等区已规定工商营业执照已不能替代社保申请学位,请家长提前核对社保是否为有效在缴状态。盐田区教育局则规定,以2018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双居住证及一年社保渐成非深户籍儿童家长申请学位的“标配”。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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