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铁十条”严惩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召开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动员会。会上印发了《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文件共有十条内容,由于相关措施力度较大,亦被称为“铁十条”。
《措施》指出,建设工程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将被处以红色警示,警示企业将被禁止在本市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将被“红牌警告”
据了解,该《措施》综合了法律、行政、经济和市场等多种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亮剑”,惩治力度空前,包括停标、停工、扣证、追缴违约金等措施,直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挂钩。
《措施》第三条指出,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红、黄色警示制度。建设工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予以红色警示,在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在本市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一)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红色警示3个月;
(二)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红色警示6个月;
(三)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红色警示1年;
(四)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给予无限期红色警示。
此外,施工现场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发生险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等情况都将面临“红牌警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铁十条”的出台,以问题为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铁的监管措施,像抓“酒驾”一样抓安全生产,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百日整治”向违法违规生产“亮剑”
当天,会上部署了“百日亮剑行动”。据悉,此次行动从9月19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止,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督查核查、通报公示、总结分析等6个阶段。检查范围包括全市纳入住建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五方责任主体。
据了解,本次行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危大工程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以及市场行为等6个方面为整治重点,综合采取红色警示、公开曝光、司法介入、公开致歉、核查资质、高额赔偿等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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