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4类老人或可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9月13日起,市民政局想市民征求意见,4类老人归属优先保障通道,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为优化配置公办养老床位资源,9月13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即日起至9月30日,市民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三种方式向市民政局进行反馈。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申请的老年人可以轮候入住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根据“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其中,低保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以及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归属到优先保障通道进行轮候。
4类老人归属优先保障通道
1.低保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2.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
4.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此外,市民政局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或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评估机构名单、评估指标、评估流程将在平台上公开,市民可按需就近选择本辖区内的评估机构。此外,公办养老机构设置的床位数量和类型将在平台进行公示,产生空余床位后5个工作日内需在平台发布空余床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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