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九大举措发展租赁市场:卖地自持+商改租+工改租+盘活存量房
佛山市开展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各区政府各部门近60人参加,赵海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佛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旨,在省委省政府指导下,市委市政府2016年成立佛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指导委员会,搭建佛山市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即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住房租赁平台于今年年初着手采购和筹集房源,6月举办了佛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首批房源发布暨媒体见面会。目前,首批房源开始招租,将以摇珠方式分配,计划8月底入住。
6月29日佛山市参加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座谈会,朱伟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发言。根据会议的要求,7月初我市上报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
我市实施方案主要为九部分:
一是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二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三是探索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有效途径;
四是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是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
六是鼓励住房消费;
七是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
八是提供金融支持;
九是加强行业管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佛山市成为全国12个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市府办印发的实施方案和具体任务分解的要求和部署,下一步我市首要目标是扩大国有平台规模,让国有平台引领、带动和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二是盘活存量房、完善供地方式。以开展卖地自持、“商改租”、“工改租”、及“三旧”改造,盘活存量房源;着手开展城中村改造,开启城市更新模式;在各区开展集体土地建设“只租不售”试点项目。三是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创新租赁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和融合住建、流管等管理系统,实现租赁网签和备案工作,实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四是完善住房租赁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降低租赁运营成本。五是开展混合所有制经营,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样化运营模式,培育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动员会上,传达了住建部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了我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并部署了重点工作,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均表态积极支持,抓紧研究执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统一认识、明确要求、通力合作,共同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将佛山市购租并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佛山房地产市场健康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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