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广东对闲置土地处置率达99.36%
截至2016年12月底所统计的全省2011年至2015年征地率为93.2%,比2016年三季度末所统计的78.12%提高了15.08个百分点。
1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16年12月底所统计的全省2011年至2015年征地率为93.2%,比2016年三季度末所统计的78.12%提高了15.08个百分点,除汕头市南澳县外,其余市、县(市、区)近五年征地率均超过80%,完成整治征地率整治任务。
同时,截至2016年12月底所统计的全省2011年至2015年供地率为65.63%,比2016年三季度末所统计的54.1%提高了11.53个百分点,除阳江市江城区外,其余市、县(市、区)近五年供地率均超过60%,完成整治供地率整治任务。
根据通报,全省列入督察清单的1998宗、7666公顷闲置土地,截至2016年12月底,已处置到位的有1986宗、7616.86公顷,处置率(按照面积计算)99.36%。除惠州市惠城区、汕尾市海丰县和陆丰县、顺德区外,其余市、县(市、区)已全部处置到位。列入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清单尚未整改到位的17宗闲置土地和1宗典型案例,除涉及司法查封的9宗暂时无法落实处置以外,其余9宗均已按照国家的整改标准落实到位。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透露,全省共有涉嫌闲置土地(包括疑似闲置土地和已认定未处置闲置土地)2036宗,面积6017.86公顷,未超过全省近五年平均供地量(2.35万公顷),除河源市东源县外,其余市、县(市、区)涉嫌闲置土地面积均未超过近五年平均供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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