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土委:2017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18公顷 总建设用地1350公顷
7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网站发布深圳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到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进存量用地开发,保障土地有效供应。2017年度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3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950公顷。
从通知中可以得知,2016年深圳实际供应产业用地172.7公顷,重点保障了华星光电、大疆创新科技、光启融汇科技、华讯方舟、创源天地、柔宇科技等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方面,完成了 149 公顷建设用地出让,确保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配套商业、联想海外控股、中粮资本投资等总部经济项目的落地。
2016年,深圳多渠道保障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63.9 公顷(其中,新供应 14.6 公顷,城市更新供应 49.3 公顷,通过征地返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新供应建设用地 19.6 公顷);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66.8 公顷(其中,新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 25.1 公顷,落实城市更新项目折合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 20.8 公顷,产业配套住房用地 20.9 公顷)。
2017年,深圳(含前海合作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3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950公顷),下达各区(新区)指标 1200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300 公顷,存量建设用地 900 公顷),预留指标150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预留 1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预留 50 公顷)。
2017年,深圳计划供应产业用地 203公顷,其中新供应 168 公顷,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 35 公顷。 计划供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8 公顷,其中新供应50 公顷(其中:总部经济用地 25 公顷、一般商业服务业用地 25公顷),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 34 公顷,通过返还用地供应 14 公顷。
2017年,深圳计划供应居住用地 218 公顷,其中新供应 32 公顷,通过城市更新供应 100 公顷,通过返还用地供应 86 公顷。其中: 根据各区(新区)常住人口基数及已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2017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 50 公顷,其中新供应 25 公顷,通过城市更新供应 25 公顷。优先安排在公共交通便捷的地区、轨道站点上盖及沿线以及人才居住需求集中的产业园区等区域。
商品住房用地 2017 年度计划供应 168 公顷,其中新供应 7公顷,通过城市更新供应 75 公顷,通过返还用地供应 86 公顷。
通知全文:
深规土〔2017〕396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予以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度计划》是我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供应安排的依据,市域范围内的各项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应符合《年度计划》,与土地利用相关的其他各项计划应与《年度计划》相协调。
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进存量用地开发,保障土地有效供应。2017年度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3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950公顷。各区(新区)原则上不得突破当年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各区(新区)、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盘活存量用地,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保障重大项目、优化产业结构、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有力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大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建立计划动态调校机制。各区(新区)应加强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根据建设项目推进及用地指标使用情况,提出计划调整需求,市规划国土委统筹后,对当年计划进行动态调校,报市政府备案。
四、加强计划实施考核。各区(新区)应按照《年度计划》的要求,积极推进计划的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供应建设用地、民生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城市更新供应建设用地等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设用地清退实施情况与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7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7月11日
信息首发:深圳规土委:2017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18公顷 总建设用地135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