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家医院试点DRG收付费 以后住院将是“一口价”打包收费
今后市民在深圳就医,按项目付费将逐渐减少,而打包付费将成为新常态。
市民住院看病时,一般是按项目收费,但以后住院将是“一口价”打包收费!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 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和新疆的克拉玛依、福建的三明被列为三个试点城市。
目前,深圳已将9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其中包括5所市属公立医院和4家区属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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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DRG收付费?
DRG发源于美国,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素(出院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者分为同一组,并编制各诊断相关组的编码、确定各组的费用偿还标准。
本次试点推行的是我国自主设计的C-DRG,即《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具体可归纳为“1311”体系,即1个规范体系、3个基础工具、1个成本平台、1套收付费政策原则。C-DRG有3组关键词: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资源消耗程度。结合这3组关键词,医院可对病人进行分类,比如:
一个65岁的病人有阑尾炎,到了医院,医生首先给他作出诊断,这个诊断统一起来,有一个标准,在这个诊断的基础上,阑尾是属于消化系统,因此先把这个病归到系统里面,病人做了手术,他的诊断方式是手术,之后再把他分到基本组里面,是属于阑尾的疾病手术,之后考虑到病人有腹膜穿孔情况,再把他分到细分组里面,这样他就会被分到不同的组。
简单来说,就是病人得了同样的疾病,遇到同样的并发症等情况,按照同样的方式处理,将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
如果根据传统的按项目收费,某个病人多使用了一个耗材、多服用了一颗药,收费就会不一样。
本次改革试点的重头戏是“收付费改革”,将尝试把C-DRG做成一个由“医院端”到“病人端”的整体收付费方案,形成收付费闭环。这将发挥DRG的经济杠杆作用,让药品和耗材转变为医院的运营成本,DRG对医疗体制的整体改革调控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DRG收付费有什么好处?
对医保而言,实行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和在实操层面的细节控制,可以做到费用增长幅度和支出可预期、可控制。
对医院来说,DRG作为一个支点,可以促进医院改变,同时也能给医院足够的积极性进行工资、薪酬的改革,未来医院增收将不再依赖开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而是需要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率。
对医生来说,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将达到“腾笼换鸟”的效果,挤压药品和耗材上的虚高费用,提高医生的服务技术和劳务收入,在考核标准上,DRG不再关注医生的“创收能力”,而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
对患者来说,由于实行了“打包收费”,医院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多开药、多使用耗材的动力,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反而会积极去控制成本,减少耗材、药品等医疗资源的使用,患者也就少吃“不该吃的药”、少做“不该做的检查”,避免被“过度医疗”。
深圳9家公立医院试行DRG收付费
目前,深圳已将9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北大深圳医院5家市属公立医院,以及南山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区中心医院等4家区属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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