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绿色建筑面积超6000万平方米
建筑领域节能减排与绿色发展,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着力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更加宜居的绿色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标准为引领,以设计为龙头,以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建设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同时按照“装配式建筑+EPC+BIM+绿色建筑”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深圳建造品质和建筑质量,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深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35亿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超过60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逾862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逾2400万平方米,建成和在建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约为48兆瓦。建有6个绿色生态城区和园区,建成投产8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年处理能力达665万吨。深圳成为国内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建设密度最大和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绿色建筑创新奖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发展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工作方面,深圳的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抓政策引导。发挥深圳改革创新优势,率先出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地方法规规章,成为国内首个全面强制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绿建标准城市。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套完善相关财政激励措施,以法治推动和规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
抓标准引领。结合深圳地域特点,开展深圳特色、全生命周期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同时,立足深圳基本市情和发展定位,对标国际先进做法,适当提高节能、绿色建设标准。在装配式建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率先制定并发布实施地方标准,为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抓创新驱动。针对关键技术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开展新技术认证,发布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鼓励项目应用,举办建设科技讲堂、技术专题交流会、工程案例现场观摩活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邀请国内建设领域知名专家,成立深圳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注入创新元素。
抓重点领域。针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重点领域,通过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在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标准提升、绿色建筑园区(城区)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太阳能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长足发展。2016年,装配式建筑从促进政策到项目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
抓示范推广。深圳是承接建筑领域国家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最多的城市之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专项领域,积极开展国家城市级、区域级绿色低碳试点示范。以试点示范为重要抓手,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积累成功经验。
抓市场培育。适应市场需求,大力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培育发展了一批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节能改造、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创新型产业,全市相关产业年产值超过2000亿元,为铸造深圳品牌、深圳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抓交流合作。积极组团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绿博会”、“住博会”,以及“高交会”,全面展示深圳发展成就和绿色低碳品牌形象;重视与国际先进城市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发起设立世界低碳城市联盟,加入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推动英国建筑科学研究院(BRE)中国总部落户深圳,积极融入世界绿色城市阵营,塑造良好国际形象。
打造更高品质的绿色之城
“十三五”全市绿色建筑面积力争超7000万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通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绿色建造、绿色建筑材料的进一步推广与使用,打造更高品质的绿色之城。
预计到2020年,全市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超7000万平方米,其中采用建筑工业化技术建设的项目建筑面积累计超过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增建筑面积(绿色建筑)的30%;新增绿色物业示范项目200个。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深圳将继续积极、稳妥、高效地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各项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的绿色低碳水平。
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和绿色发展质量。对标国际健全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研究建立更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新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带头实施。继续开展前海、坪地国际低碳城等重要功能区和重点园区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建设。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制机制。重点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项目实施范围从住宅领域扩大到学校、医院、公寓、商业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领域和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开展设计-生产-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试点,推广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构建适合本地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人才队伍能力建设。
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用能管理。研究既有居住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完善相关技术指南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培育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服务市场,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共建筑能耗数据监测平台,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数据发掘和应用,推动高能耗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深入开展绿色建材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绿色建材在建设项目上的推广应用。推动新建建筑废弃物减排和施工现场回收利用,促进绿色再生建材推广应用的稳步发展。对全市所有拆除工程实行“拆除、清运、综合利用”或“拆除、现场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拆除工程源头分类、综合利用和安全管理。继续探索工程弃土综合利用。
研究推进绿色运营和绿色物业管理。积极研究绿色物业和绿色运营的融合发展,完善绿色运营评价体系,加强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引导,强化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绿色运行管理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选取老旧住宅小区推行绿色物业管理试点。
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运行管理。对已开展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开展实践总结与后评估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体系,鼓励新建和既有建筑按技术、经济、安全、合理原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光伏系统,鼓励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太阳能知识普及和宣传,对物业公司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运营和管理培训,提升运行质量。
加强立法建设和配套能力提升。组织修订《深圳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运行、装配式建筑等重要环节的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力度。全面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探索制定深圳市绿色建筑条例,为持续深入发展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夯实法制基础。
争当全国装配式 建筑发展排头兵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面积比例达到30%
作为国家重点推进地区,下一步,深圳将积极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激发市场活力,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争当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争取提前五年完成国家既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制机制。加快制定出台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发展装配式建筑中的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和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制度,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通过信息化管理完善项目档案和台账。
拓展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外延。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作为重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范围从住宅领域扩大到学校、医院、公寓、商业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领域和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
加强技术支撑和创新发展。构建适合本地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广标准化设计带动技术集成,推广成熟的装配式施工技术,推动装配式建筑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以装配式建筑提升绿色化的发展水平。
强化队伍的能力建设。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培养具有装配式建筑技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发挥协会作用,通过现场观摩、专题课堂和网络教学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开展装配式建筑培训,提升企业的实施能力。
加大装配式建筑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简单易懂的科普方式,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让公众全面了解发展装配式建筑在提升建筑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关注度,营造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的良好氛围。
自愿实施装配式住宅项目奖励3%建筑面积
深圳培育5个国家级 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近年来,深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工作部署,把装配式建筑作为建设领域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深入打造“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紧密结合,通过出台奖励3%建筑面积等政策措施、强化技术支撑,率先在新出让用地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中试点示范,全市装配式建筑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共61个,总建筑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同时,培育了万科、嘉达高科、中建国际海龙、华阳国际、华森设计等5个国家级示范基地,并指导中建钢构、鹏城建筑开展申报工作,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创新发展,深圳已具备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等各环节的配套产业基础。
出台系列政策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生产方式的一场重大变革。通过建造装配式建筑,可提升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降低施工过程能耗水耗和垃圾排放,节约时间和运维成本。
深圳市作为国内首个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近年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等7个政策文件,推出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鼓励措施,有力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具体措施主要有:
明确强制实施范围。规定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和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都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项目及重点区域要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
简化了提前开工、监管验收、检测检验、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对已经办理立项手续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通过签订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协议,办理提前介入登记手续;配合装配式建筑项目穿插施工作业,实行建筑工程分段验收;对预制构件生产地不在深圳市的,其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可就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提前1/3办理预售。
与绿色建筑进行融合。对按照高标准建造,预制率达到40%、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参评市绿色建筑评价时,可提高一个等级。
实施多重激励奖励。经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缓交或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平台可获单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奖励3%建筑面积;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项目或相关企业申报地方、省级及国家级奖项和示范。
率先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研究
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深圳将标准化放在首要位置,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研究,发布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固化保障性住房标准户型,结合工业化建造、整体内装、绿色节能、BIM信息化应用等技术,用于指导我市保障性住房全过程实施装配式建筑。
深圳积极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规范,发布了《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等2项标准规范,组织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安装操作规程》等5项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同时,大力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11项,重点攻关解决装配式建筑项目中遇到技术难题,促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
此外,深圳还注重发挥专家技术力量,建立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提高深圳装配式建筑政策制定、技术咨询、项目认定等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大力推广
EPC一体化建造模式
为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圳从供地源头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自2014年12月开始,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实施范围和要求,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全部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项目的实施力度,在项目建设标准批复及管理任务书中明确,纳入“十三五”开工计划独立成栋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全部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
为给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市住建局全面梳理全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立了项目巡查制度,组织专家从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等环节为装配式建筑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难题,形成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情况月报。此外,还建立项目统计上报制度,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全过程服务管理信息。通过生态文明考核、保障性住房责任书等方式对各区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办,确保项目按目标要求实施。
在装配式建筑实践中,深圳大力推广一体化建造模式,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EPC工程总承包。同时印发了《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明确了投标条件、招标需求、计价模式、定标工作等规则,帮助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人做好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
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加强项目生产装配质量监管,把预制构件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前移,采取进厂抽检和飞行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工厂生产环节涉及的建筑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成品构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大对现场浇筑结构部分和预制构件连接节点、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和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程的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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