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建筑外立面大清洗逾期不改正最高罚万元
建筑外立面不“洗澡”,物业公司或者业主会被罚款。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城管局了解到,深圳市今年将对深南大道、滨海大道等49条主干道沿线建筑外立面进行清洗。本次清洗费用由业主出,对未按要求进行清洗翻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深圳市城管局发布的《深圳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建筑外立面清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深圳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工作。清洗范围包括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外观陈旧、表面肮脏残留污渍的建筑物外立面。通知显示,此次纳入清洗的主干道有49条,包括了深南路(福田段、罗湖段)、皇岗路、香蜜湖路、红荔路、东门路、龙岗大道、中梅路等重点路段,通知还要求绝大多数路段沿线建筑外立面的清洗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明确,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其外立面清洗翻新工作由建筑物所有权人负责;建筑物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建筑物使用权人负责。这意味着,此次大清洗将由业主或者物管买单。通知要求,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类材质的,至少每年清洗一次;外立面为面砖幕墙、石材幕墙等其他材质的,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外立面喷涂涂料的,至少每2年清洗一次;涂料超过保质期的应当重新粉刷,无保质期的,至少每5年粉刷一次。
接下来,深圳市城管局监察支队将牵头组织主要道路等重点区域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执法,并通过公告等方式,提醒主体责任人按时开展清洗翻新工作,对未按要求进行清洗翻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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