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出台楼市新政 “假离婚”也没有用了!
北京出台调控新政当天 ,3 月 17 日深夜 , 广州紧随其后 , 也将限购升级。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 以下简称 " 通知 " ) 内容 , 此次广州调控新政的 " 猛料 " 包括 : 社保 3 年改为 5 年 , 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 ; 增城、从化仍未纳入限购范围 , 继续执行此前的政策。新政从 3 月 18 日起正式执行。
刚度过 " 穗六条 " 只能再等 2 年
《通知》规定 ,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 5 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 在本市限购 1 套住房 ,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也就是说 , 外地人在广州购房需要连续纳税 5 年或者社保 5 年 , 这一点上 , 比此前严厉了不少。
2013 年 11 月 18 日 , 广州出台了 " 穗六条 ", 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 穗府办〔2013〕44 号 ) , 按照 " 穗六条 " 的规定 : 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 5 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 3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 限购 1 套住房 (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简而言之 , 购房前 5 年内连续缴社保 3 年即可。
业内认为 , 到 2016 年 11 月 18 日 ," 穗六条 " 满 3 年 , 也就是说 , 此前受到 " 穗六条 "3 年社保限制的外地购房者 , 只要在该政策出台前后开始缴纳社保 , 此时已经陆续获得了购房资格。
然而 , 今日广州调控新政一出 , 刚刚度过 " 穗六条 " 规定年限的购房者 , 恐怕还要再等上 2 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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