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家医院或将试点改革 提高非患者车辆停车费标准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27日上午,针对市公立医院停车难问题,市发改委召集相关部门就《关员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试点方案》召开第一次座谈会,拟在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4家医院试点改革,采用提高非患者车辆(即占用医院停车资源的社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从而为真正有需求的患者入院争取时间。
医院现行收费标准是“医院配套的停车场对载送病人前来看病的车辆,凭门诊或住院等有关凭证(门诊收据或病历、住院押金收据等)实行以下标准:露天:小车5元/天,大车10元/天;室内:小车10元/天,大车:20元/天。一天内多次进出的,只能收取一次费用。”而公益性收费标准带来的却是非患者车辆占用医院有限车位资源。
新方案收费改革采用差别化政策,分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收费。高峰时段即7点半到晚上8点,分患者和非患者车辆收费。患者车辆只限1辆,门诊、急诊患者(包括患者家属或陪护人员)车辆在6小时内收费5元,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住院患者车辆每天收费5元。
非患者车辆停车收费有两种方案,一是第一小时10元,接下来每半小时3元,二是第一小时5元,接下来每半小时5元,高峰时段停满12.5小时可收费73元或120元。
此外,非高峰时段(晚上8点到次日7点半)车辆停放服务费每小时1元(除住院患者车辆)。大车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该标准试点满一年后评估效果再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根据不完全统计,市人民医院非患者车辆停放占总停放车辆的76%,中医药为44%,北大深圳医院为47%,而作为情况最好的市二人民医院也有超过5%的非患者车辆。
据悉,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意见仍将继续征求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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