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终奖人均14605元,全国第三!你能拿到年终奖和十三薪吗?
2016已经过去,2017已经来到。
虽然2016年的小目标还是当初的模样
虽然那些扬言要实现的理想还是没有实现
但是
年终到了,年终奖还会远吗?!
然而每到这个时候
小编总是不敢随意点开盆友圈,
因为这将很可能受到上万伏特的暴击!
光是朋友圈就算了,
关键是
“别人家的年终奖”时不时地上新闻
每一条都深深地刺痛我的心
深圳酷开给员工发的年终奖是房子
而且还是深圳宝安区的房子!
一共十位优秀员工,人!手!一!套!房!子!
送完房子送豪车
11台豪车奖励优秀员工
2016年12月,
深圳一家神秘公司一次性订购了11台豪车
这一排排崭新的宝马、保时捷绑着大红花,
都是订购给员工的年终奖!
至于BAT,京东华为等就更不必说了
看到别人家的年终大奖
有网友表示心塞塞:
“年终奖是什么?为什么我没有听说过,宝宝心里苦啊。”
小编想说,宝宝别哭,你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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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招聘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
2016年白领年终奖的总体均值为1.28万元,
但能拿到年终奖的只有一半人,
另外一半恐怕要双手空空回家过年了。
榜单显示
2016年不同城市白领年终奖均值
深圳人均1万4
全国排第三
是不是发现自己又拖后腿了
小编严重怀疑自己来了假深圳
为什么拖后腿的总是我
每次说到工资或者奖金
老有人问小编我们是被谁平均了
估计大概可能是下面这些行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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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年终奖的因素的因素大概有
公司经济效益太低 26.3%
刚刚跳槽不久 23.7%
刚刚参加工作不久 23.6%
这三种
但因为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所以到年底能不能拿到这两笔钱,
主要还是取决于公司的效益和老板的人品。
但是如果公司其他人都有你却没有
那你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十三薪和年终奖怎么发
别莫名其妙被公司“潜规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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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01
“十三薪”VS年终奖两者是一回事儿吗?
“十三薪”:
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年终奖:
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两者区别在于,“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看点
02
“十三薪”和年终奖是一样多吗?
在无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两者在计算基数上略有区别:年终奖在计算数额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而对于“十三薪”的计算基数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对于年中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解除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十三薪的计算基数。
看点
03
“十三薪”怎么发?
与年终奖一样,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十三薪”作出具体的规定,它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
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
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因此,关于“十三薪”的发放,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看点
04
既然法律未明确,发不发是不是只能看老板心情?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诸多条件:
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
条件如此之多,是否意味着发不发“十三薪”和年终奖,都要看老板是不是开心……
注意!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年底拿“十三薪”或年终奖的权利,务必事先明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有“十三薪”或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应按规定足额发放。
看点
05
提前离职、新晋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吗?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和离职员工一样,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未对年终奖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新进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看点
06
规定和约定,不能排除劳动者权利!
在用人单位关于“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规章制度制订上,以下这三个问题请注意:
第一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依法制订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要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并向职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如《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公司可以依法制订“十三薪”的发放条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为十三薪的发放条件,否则就是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第二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一致,劳动者可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发放条件不明确,按公平合理原则
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和“十三薪”的规定不明确,应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否则也是属于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能够充分举证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惯例、当年度单位向其他在职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等事项的,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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