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男子组织3男1女玩性虐 被判刑七个月
深圳一男子建QQ群组织三男一女玩群p性虐待活动,随后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男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深圳一男子组织三男一女玩群p性虐待活动,近日一审被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聚众淫乱罪获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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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男子组织3男1女玩性虐
被告人喻某某,男,湖南邵阳籍,1989年出生。检方指控显示,2015年10月,被告人喻某某创建了名称为“深圳SM部落”的QQ聊天群,群成员有60余人。
2015年12月14日,该群成员“窈窈”(女,具体身份不详)向喻某某提出聚众淫乱的请求,喻某某遂即要求聚众淫乱参与人员许某某(已被行政处罚)找到8名男子参与性虐待的淫乱活动。
同日18时许,喻某某带着许某某等6名男子和“窈窈”来到深圳市龙华新区维也纳酒店附近吃饭。
饭后,喻某某和“窈窈”先到维也纳酒店某房。后许某某与另1名男子(具体身份不详)也进入某房。后3男1女共4人在该房间进行淫乱活动。
案发后,2016年2月29日19时30分许民警根据深圳刑警支队移交案件线索在深圳市龙华新区某新村25栋楼下将被告人喻某某抓获归案。
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喻某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律知识: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在1997年刑法取消流氓罪之前,它是流氓罪中的一项罪名,那时的刑法惩罚的是所有婚姻之外的性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流氓罪被拆成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规定在现行刑法第301条。
聚众淫乱罪属于一种无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同意的犯罪,只要有三人以上参与淫乱行为,不管这种聚众淫乱行为是否公开进行,其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就要被认定为聚众淫乱罪,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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