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获私宰猪肉2.6万斤 杀猪刀与猪粪便混在一起
简陋的棚子、污水横流、满地猪血、随意摆放的工具……这是私宰生猪场的真实场景。昨日,记者从深圳警方处获悉,深圳“利剑行动”查处一私宰猪肉犯罪团伙,斩除“屠宰—运输—销售”整个制售有毒有害猪肉链条。该犯罪团伙在深圳、东莞藏匿着五个生猪私宰窝点,警方缴获私宰生猪150余头,合约2.6万斤,缴获作案车辆20余台,抓获嫌疑人42名。此次行动是深圳近年来破获的打击处理人数最多,唯一实现产、运、销全链条打击的私宰案件。
跟着运货车扯出整条制售“链”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起,深圳福田公安分局联合市场稽查局针对私宰生猪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暗访摸排。经过近半个月的侦查,民警发现,每天凌晨都有多辆装载私宰猪肉的货车前往个别城中村的菜市场内运货、销售。
“送货车开到哪,案子就破到哪。”福田公安分局治安科杨警官告诉记者,在12月6日的收网行动中,民警正是依靠送货车的送货路程进行侦查,从而对私宰肉的生产、运输、销售“一条龙”进行全链条打击。
据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含瘦肉精有毒有害的私宰肉是市民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本次行动,深圳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了名为“利剑行动”的专项打击,最终查处长期销售私宰猪肉档口5个,缴获作案车辆20余台,抓获嫌疑人42名,缴获私宰生猪150余头,合约2.6万斤。
窝点多选荒地深处且留“后门”
“嫌疑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办案民警杨警官告诉记者,为了隐蔽和方便逃窜,私宰窝点大多选在工业厂区后方、荒地深处、山崖下方或有围栏遮挡的地方。出入都只有一条小径,且都会留有“后门”,小路上还会有专门的放哨人员,这给侦查和全员抓捕的目标都带来一定难度。
为避免被发现,民警连续多日24小时蹲点,并多次在白天、深夜深入窝点附近摸排线索,同时追踪嫌疑送货车辆,查缴“下家”。
“往往是送货车送完一个农批市场,前脚刚走,后脚就会有相关执法人员上前对该市场相关档口进行调查。”杨警官表示,“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此一个个收网,在最后的第5个农批市场将送货员和档口老板一起抓获,对整个私宰肉‘一条龙’进行了全链条式打击,效果显著”。
利剑行动
●东莞樟木头、大朗
继续围捕追击缴获生猪含有 “瘦肉精”
9月12日23时,联合行动组100余名警力兵分两路前往东莞樟木头、大朗开展收网行动。
13日3时30分许,民警对两处私宰窝点发起突袭,核心抓捕组对私宰点现场嫌疑人集中抓捕。最终,两处私宰点工作人员和货车司机共18人悉数落网,现场查获生猪共99头,查扣涉嫌非法运输生猪车辆10台,首战告捷。经检验,缴获的生猪中有三分之一含有“瘦肉精”成分。
●深圳南山区西丽
首次使用无人机进行秘密航拍
11月22日,联合行动组发现隐匿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一处山坳内的私宰窝点,为摸清私宰点内部及周边情况,民警首次使用无人机进行秘密航拍,全方位掌握了私宰点的地貌环境。
22日3时许,联合行动组50余名警力成功抓获该私宰点老板、工作人员及运送私宰猪肉货车司机9人,现场查获生猪共计38头,查扣涉嫌非法运输生猪车辆11台,经检验,部分猪肉中含有“瘦肉精”成分。
●深圳市宝安区
查扣私宰猪肉超过1400斤
12月6日,联合行动组安排150余名警力对前期摸排的私宰肉制售链展开收网行动。
1时30分,围剿打击行动正式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捣毁2个有毒有害猪肉生产点,共抓获违法分子15名,查处运输车1台、市场档位5个,查扣私宰猪肉超过1400斤,团伙中的老板、工作人员及运货司机无一漏网。
屠宰现场
地上铺满猪血和猪毛混合物
在查获现场,记者看到,违法人员临时搭建的私宰帐篷里,地上铺满了猪血和猪毛的混合物,生猪粪便随着水流渐渐形成一条“小河”流向远处,杀猪刀、铁钩、铁叉等用于私宰的工具随意摆放在地上,与猪毛、猪血、粪便等混合在一起。现场一口直径近2米的大锅盛满了水,热气腾腾。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口大锅是用来给生猪褪毛的,随后就在这露天的肮脏环境下进行屠宰和分割、装填货车,这种情况屠宰出来的猪肉其质量可想而知。
记者了解到,正规化的屠宰流程对环境和检验检疫有着严格标准。一头生猪要变成可卖的猪肉,至少要经历标准分割、近乎无菌的操作环境、多人流水线作业等,期间更是要经过多重检验检疫才能进入千家万户,而私宰肉恰恰缺少这一重要流程。
“合法的猪肉必须要经历检验和检疫的过程,‘检验’是检查是否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检疫’是检查生猪是否含有致病菌,这两点对于市民的食品安全是十分重要的。”深圳市稽查局食品稽查处执法人员刘海华告诉记者,私自屠宰的生猪大多未经过检验检疫过程,这就有可能导致“瘦肉精”等成分流入市场危害市民的食品安全。
经检验,行动中缴获的猪肉中均含有不同程度的“瘦肉精”成分,而在9月12日晚缴获的非法猪肉中,含“瘦肉精”的猪肉占比高达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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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首次适用新《食品安全法》
记者了解到,在12月6日侦破的私宰肉案件中,针对5家菜市场猪肉档口长期订购、销售私宰猪肉的档主,深圳福田警方首次运用2015年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5名档主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成为全省首例适用新《食品安全法》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
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菜市场销售的猪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直接关系到市民的饮食健康。市场管理者要落实好法定检查、报告义务,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猪肉经营者更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杜绝经营私宰肉、有毒有害肉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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