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律师表示,购买拍卖房可能存在六大风险
律师:购买拍卖房可能存在的六大雷区
据律师表示,购买拍卖房可能存在六大风险:
1、拍卖的房产上存在有长期的租赁合同依据民法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竞买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不能对抗租客的租赁权。租客的租赁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竞买人只有所有权,拿不到使用权。
2、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有争议。最大的杀手主要发生在夫妻双方通过法院程序调解离婚,法院在调解书中确认房产归不是登记权利人的一方所有的情况。在法律上依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房产实际上已经变更了权利人,房产证已经不能准确地对外体现房产的真实权利人。竞买人购买这样的房产,生效的离婚调解书上确定的所有权人主张权利,竞买人注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3、竞买人只能取得所有权不能取得占有使用权拍卖房里面实际居住的如果是已经和原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购房款,还和原业主已经办理正常交房手续的买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4、房屋存在违法建筑的问题拍卖面积和实际登记面积不一致或其他质量瑕疵的责任只能由购买者承担。通过拍卖得来的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加建偷面积或质量瑕疵问题,由于房屋原所有人和拍卖公司已经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此时竞买人只能自己承担这个不利的法律后果。
5、原业主给其他特定关系人设定的有居住权限有老年人、病人或未成年人长期在涉案房产里面居住生活,也是个麻烦事。这些人是原业主设定的实际居住权利,竞买人要想通过正常的渠道,收回房产的占有使用权存在困难。
6、不能正常解除抵押的情况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受产权人和抵押权银行之间抵押合同条款的影响,具体看抵押合同约定能不能提前赎楼,如果银行不同意提前解除抵押权,就存在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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