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男子编写游戏外挂软件售卖获刑
深圳二男子因通过非正当方式进行编写软件程序并牟利,近日被该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一审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被告人郑某通过互联网自学编写程序知识,于 2015年7月编写出腾讯公司网络游戏《枪神纪》的外挂软件“帝爵”,但该程序是以非正当方式编写而成,即通过对游戏客户端注入dll文件读取到游戏的内存数据信息,以修改、添加内存数据的方式,实现“方框透视、自动瞄准、加速”等游戏本身并不具备的功能。郑某制作出“帝爵”外挂软件程序后,认为有利可图,在网上结识被告人彭某、“无名”(另案处理)后,三人商谋向游戏玩家销售该外挂软件游戏卡牟利,其中郑某负责“帝爵”软件的升级和维护,“无名”负责开卡,彭某负责向玩家推广和销售,并约定根据销售收入按比例分成。游戏玩家向彭某、“无名”支付购买使用外挂软件游戏卡的款项后,经彭某授权即可使用该游戏卡。2015年7月至同年12月,彭某等人销售外挂软件的违法所得约为3652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彭某合伙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二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悔罪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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