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29.2亿元获深圳南山区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28日发布公告称,子公司于近日获得深圳市南山区约为37250.8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代价为29.2亿元。
公告显示,康佳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签署了编号为深地合字(2016)8016号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据此,康佳集团将获得T309-0166号宗地,面积约为37250.84平方米,该宗地块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容积率不超过6.98,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6万平方米。
于公告中,康佳集团还表示,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推进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用地城市更新项目的相关事宜。
早于11月1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便对外公示,T309-0166宗地的协议受人单位为深圳市康侨佳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子公司为康佳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负责的便是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
延伸阅读: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纳入城市更新单元始于2011年,此后由于康佳与华侨城集团土地开发权之争而延缓。2011年10月14日,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发布了 《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2012年,改造规划获市规土委审批通过;同年,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7日,康佳集团突然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康佳集团作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函》,华侨城集团公司反对康佳集团作为唯一实施主体继续推进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
2014年3月1日,康佳集团董事会决定将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开发主体争议提交仲裁,并发布了《重大仲裁公告》。8月1日,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驳回康佳集团关于确认康佳集团有权作为“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对该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开发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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