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00后富二代率众群殴当街砍死一人 仅仅因为一个女孩
深圳00后富二代学生率众群殴当街砍死一人,仅仅是因为争风吃醋!这个街头喋血案是怎么发生的呢?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年3月19日凌晨时分,深圳福田区环庆文化广场发生斗殴案,一名19岁男子被捅身亡。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有4人为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小的蔡某佳,年仅14岁,系深圳某公立中学初三学生,家庭富裕,而作案动机只因一个女孩....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6名被告人以涉故意伤害罪诉上法庭。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凌晨时分发生血案
被告人蔡某佳,2001年7月出生,深圳市某公立高级中学初三学生,汕头陈店镇人。卷入案件的有三人系蔡某佳“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是汕头同乡。
据多人供诉称,蔡某佳很有钱,在深圳开了至少三家牛肉火锅店,分布在南山、宝安等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生意。
街头喋血案发生后,蔡某佳与前述三名好友一同回到其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家里休息,此后在家里被警方抓获。
蔡某佳所居房产位于福田区中心地带,紧邻购物公园,户型面积230平方米。深圳链家网上挂出的该小区一套相同面积房产,价格高达1600万元。这也显示出其家境殷实。
血案是怎么发生的呢?
今年3月19日晚间,蔡某佳等人吃过饭后在福田一家音乐烧烤继续喝酒。随后,蔡某佳让蔡某炜叫几个女孩玩,于是蔡某炜联系了在深圳打工的女孩陈某敏前来喝酒。
陈某敏,17岁,也系汕头陈店镇人,在深务工。陈某敏带着另一女性朋友前往烤吧喝酒,除此之外,当天还有另外一名14岁的女孩也在现场喝酒。多人表示,当晚蔡某佳显示出了对陈某敏的兴趣。
当天,陈某敏喝酒只喝了二十分钟左右,又应朋友邀约去打台球。随后,蔡某佳与蔡某炜也追到台球室,看到陈某敏与其他男人在打桌球时,蔡某佳与对方产生争执。
当晚,蔡某佳与朋友蔡某炜很快便从台球室回到烤吧。台球室打球的19岁男子陈某强同样是汕头陈店镇人,蔡某佳走之后,他和朋友也结账离开台球室。
但蔡某佳并不愿意就此结束,他通过拨打陈某敏的电话,从而联系上与陈某敏还在一起的陈某强,提出要和对方“谈数”。
随后,蔡某佳称其被打,联系了身在老家一名混社会的人士“老陈”,由其派了在华强北做生意的周某浩赶到现场支援,周某浩还带了另一名朋友李某滨。
双方在凌晨时分相聚在福田环庆文化广场,各自带了一众人。同案以及证人的描述显示,双方先是“摆场”,即称都认识一些什么人。蔡某佳虽只有14岁,但看似很老练。当最终确认陈某强并无“料道”之后,蔡某佳发出了打人的讯号。
双方开始发生推搡,开始时被害人陈某强曾占据优势,同时,蔡某佳一方的人员中戴眼镜的蔡某彬被打掉了眼镜(蔡某彬,20岁,是该案中年龄较长的一位,是蔡某佳的朋友)。
蔡某彬被打之后很不服气,到附近小卖部买了三把水果刀。蔡某彬持刀返回时,用左手抓住陈某强的肩膀,将陈某强的身体扭过来,然后拿刀捅向了陈某强腹部。陈某强推了蔡某彬,水果刀掉在地上。蔡某彬去捡刀的时候,被同乡将刀夺走。
双方都偃旗息鼓。陈某强事后被送入深圳市中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9岁。法医鉴定显示系动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
事发之后,几人回到蔡某佳回到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家中睡觉。直到早间8时,蔡某佳及他的三名朋友被警方在家中抓获。两名同案也在6天之后被抓获。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6名被告人以涉故意伤害罪诉上法庭。
满14周岁后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悉,案件中除了蔡某佳仅有14岁,尚未成年人之外,还有其他三人也为未成年人,年龄均在18岁以下。不过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满14周岁后,即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案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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