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年将完成各类更新用地30平方公里
深圳5年将完成各类更新用地30平方公里包括拆除重建更新用地12.5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用地17.5平方公里
近日,深圳市规土委、市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全市要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约3500亿元,力争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以及100个城中村或住宅区、旧商业区的综合整治项目;规划期内力争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少1000万~12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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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以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
《规划》透露,规划期内深圳将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建议以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
《规划》指出,争取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用地比例达到4:6。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城市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00亿元。包括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12.5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用地17.5平方公里。
更新的主要表现为:原特区内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原特区外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观澜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组团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城中村,适度考虑拆除重建、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原特区外一般区位且建筑老化、隐患严重的城中村,鼓励拆除重建;经市、区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其他类型城中村以综合整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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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工业区:完成100个工业区复合式更新
《规划》中明确,工业区块控制线内的旧工业区更新方向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功能或新型产业用地功能。规划期内,深圳将力争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
另外,加强创新型产业空间供给,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位于城市主中心区、副中心区和组团中心区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以拆除重建为主,兼顾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可发展成为企业总部、文化服务、商贸会展等第三产业;位于市高新区或工业区块控制线内优势区位(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可适当开展拆除重建,发展科技研发中试检测;位于工业区块控制线内一般区位(轨道站点500米范围以外),鼓励复合式更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及优势传统产业。
其他区位的旧工业区,在规划指引下尊重市场意愿开展更新,发展居住、商业以及科教培训、保税服务、旅游、物流会展、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促进城市功能多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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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配建保障房多在原特区外
本次规划还提出要在城市更新中大幅提高公共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创新型用房的建设目标。具体为争取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规划落实各类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少于108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1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不低于65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规模不低于100万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将以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等为重点,力争通过城市更新配建13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根据《规划》安排,配建的住房大部分都在原特区外,龙岗以4.6万套全市最多,其次是宝安区和龙华新区,需分别配建2.8万和1.5万套;南山以0.9万套名列原关内第一。
同时,深圳将优先推进公共设施配套缺乏地区的城市更新。具体包括:不少于100所中小学,不少于8家综合医院,不少于215所幼儿园,不少于133个公交场站,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87万平方米。其中以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三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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