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考生参加政府部门考试 笔试第一却落选?
当事人称笔试前三名都没通过资格初审,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称因前三名都不符招考条件。
市民李先生在奥一报料平台发帖称,本月初他参加了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员招考并取得了笔试第一名,也有相关工作经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但没有通过资格审核,不光如此,笔试前三名都没通过,第四名反而突围成功,实在不理解。昨晚,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给南都记者发来复函,称经核实,李先生的工作经历仅属采购相关的技术维护等配套工作,不属于采购招标工作。同时,笔试成绩第二、三名考生专业与招考要求不符。
李先生介绍,深圳市考试院网站10月19日发布罗湖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包括招聘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员,岗位编号为LH 2016004D 0026,属专业技术类十二级,拟聘人数为1人。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以上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岗位其他有关的条件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采购工作经历。李先生11月6日参加了该职位的笔试。11月11日,深圳市考试院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其以64分的成绩排名第一,为A类报考资格初审人选。以上都有相关证明材料。
11月17日,李先生参加了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的资格初审时,被告知从业经历不属于该职位规定的“采购工作经历”,遂认定其审查不合格,并要求其签署《资格初审不合格名单》。李先生表示,迫于现场考官的压力,他非自愿地在该名单上签名。当天下午,其就前往罗湖区信访局,反映了自己的相关诉求。
质疑与回应
1笔试成绩第四名为何通过初审?
李先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前5名的成绩分别为:64.0,63.6,58.6,57.4,53.6,除了他之外,笔试成绩第二名和第三名的两人同样被认定资格初审不合格。对此,他认为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决理由不够清晰。再有,目前通过的考生成绩第4名,排名属递补。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名考生是李灵君本人,因工作经验不符;第二名考生本科专业为园林,与招考公告中所要求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不符;第三名考生本科专业为软件工程(080902),均与该岗位要求的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不符,该两名考生已当场签名确认无异议。
第四名考生为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就是从事采购工作,且累计时间超过2年,其提交的工作证明与社保情况能互相印证,符合所有招考条件。
2有相关工作经历为何不获认定?
李先生:认为根据罗湖区开出的采购员职位要求,他本人完全符合。李先生有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出示的工作经历:自2013年6月至2016年11月,他先后由深圳市两家公司派驻在该单位从事福田区政府采购系统维护、采购中心窗口业务咨询、采购申报书审核等工作,这些应属采购工作范畴。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考生李灵君于资格初审时提交的两份工作经历证明分别由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深圳市一诺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我中心认为,该考生的前述工作经历仅为与采购相关的配套工作,具体如下:(一)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与李灵君无劳动合同关系,李灵君是一诺公司向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派驻的系统维护人员,且在该公司工作不足2年。
(二)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经向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核实,该考生的工作不涉及到具体采购事宜,并非采购招标实质性工作。在资格初审现场,审核人员已向其详细解释理由,并且给予了考生充分的时间考虑,且现场有区人力资源局的同志监督审核,审核人员也并未向其施加压力,该考生当场签名确认资格审核不合格。
南都评点:从常理来看,市民的怀疑不能说没有道理,政府部门的回应也很明确。不过重点在于,遇到类似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及时出面回应,如果招考程序没有问题,真相自然会大白于天下,市民的疑问也很容易消除,否则不仅考生本人不满意,旁观者也会打上一个问号,最终影响的还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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