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中毒身亡 加强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很重要
租客出租屋内煤气中毒身亡,房东该担责吗?去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一出租屋内,租客彭先生因煤气中毒死于出租屋内。事后,彭先生母亲张婆婆认为出租屋不符合出租条件,导致儿子身亡,于是将房东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娥姐作为出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安全居住的房屋,对彭先生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判决娥姐赔偿张婆婆物质性损失34万元。(9月18日 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房市的推动、城市新移民的出现,让房东与房客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出租房内发生意外是租客和房东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租户在出租房内因取暖煤气中毒、洗澡热水器漏电、入户抢劫等导致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当租房出现争议时,租户与房东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近日,发生在广州天河区的一则出租屋内租客洗澡时因煤气中毒身亡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根据相关报道,租客彭先生在出租屋内安装的热水器使用年限早已超过安全期限,同时存在安装不当的情形,死者彭先生本人缺乏一定的安全常识,应为自己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娥姐作为出租人,也应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事实上,面对房屋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房东娥姐并没有尽到提醒房客注意安全的义务。死者彭先生的母亲张婆婆据此一纸诉状将娥姐告上法庭,最终,法庭认为娥姐因未能提供安全居住的房屋而对死者的遭遇负有一定的责任,判决其赔偿张婆婆物质性损失34万元。从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正是房东和租客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才会造成这样的惨剧发生,因此,加强房东和租客的安全意识刻不容缓。
为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室内的防火、通风、防盗,本着对自己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对相关设备定时检修,以防危险事故的发生。安全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排除隐患需要房东与租客一起努力,租客发现隐患时应及时联系房东,房东也不能在房屋出租后就不管不问,应及时提醒租户注意安全,尽到维护房屋安全和提供安全住所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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