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服务贸易试点方案获批 为全国服务贸易发展探路
省政府昨日发布《关于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批复》要求深圳重点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方面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积极打造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为全省乃至全国服务贸易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市政府定期将试点成果上报商务部和省政府。
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
试点地区将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其他服务行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并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
商务部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贸易额年均增长14.5%,规模跃居世界第2位,软件、技术、文化等新兴服务出口占比突破50%,成为对外贸易新亮点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还不强,仍是对外贸易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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