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等27城出现孕妇大盗 孕妇犯罪仍负刑事责任
日前,深圳警方抓获了一个5人扒窃团伙,该团伙以2名怀孕妇女为掩护,在深圳等27城的各大医院、超市、会展中心进行扒窃!你要知道,怀孕并不是免死金牌!孕妇犯罪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据深圳警方通报,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CID)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刑侦部门抓获了一个5人扒窃团伙,这个扒窃团伙特殊在是以2名孕妇为主力,他们在医院的候诊台、交费窗、付账通道等人流密集区域伺机扒窃,作案地点涉及深圳、重庆、成都、天津、上海、福州、厦门等27个省市。
深圳等27城出现孕妇大盗
今年7月份以来,深圳市光明新区多家医院接连发生患者财物被扒窃案件,仅7月3日就有两家医院先后发生类似案件三宗。
随后,光明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8月20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东莞万江抓获张某花(28岁,湖南人)、张某平(30岁,湖南人)、饶某丽(30岁,湖南人)、陈某荣(28岁,广东人)、邝某桃(29岁,湖南人)5名嫌疑人,当场缴获该团伙当日在深圳福永、沙井作案所得部分赃款。
这5人主要在各大医院、超市、会展中心进行扒窃,一旦发现作案目标后团伙成员会按照掩护分散注意力、遮挡视线、下手扒窃、转移赃物等“角色”,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实施盗窃,得手后,下手的嫌疑人可以分得一半,另外的一半由另外4人瓜分。在医院扒窃时,嫌疑人张某花和陈某荣以孕妇身份作掩护,降低市民的警惕。
据警方通报,目前5名嫌疑人以盗窃罪被予以刑事拘留,经初步审讯,初步得知,该团伙涉外省案件7宗,涉本省案件20余宗,具体涉案金额仍在核查当中。
孕妇犯罪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怀孕并不是免死金牌!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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