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保障房空置七成 仍有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
截至2015年底,龙岗空置保障房5379套,其中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中,空置超过一年的有1860套。另外,审计抽查发现,福田、盐田、龙岗三个区存在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情况。
截至2015年底,龙岗区通过回购、自建、自筹等形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7660套,已配租(售)2083套、空置5379套。其中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中,空置超过一年的有1860套。
截至去年底龙岗空置保障房5379套
昨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深圳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审议。
据《审计工作报告》了解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规范、部分保障性住房空置、部分住房租金未及时收缴等问题。
据悉,截至2015年底,龙岗区通过回购、自建、自筹等形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7660套,已配租(售)2083套、空置5379套。其中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中,空置超过一年的1860套,占全部房源的24.28%。
另外,审计抽查发现,福田、盐田、龙岗三个区存在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情况。福田、盐田、龙岗区分别有6户、40户、16户已购买房产人员,仍享受了公租房配租;龙岗、福田区分别有19户、2户租住公租房后购置了其他住房,未按规定退出。
【扩展阅读】
4种情形下,回收保障房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购保障性住房由市主管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
1、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
2、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3、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保障性住房的;
4、需要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的。
深圳拟提供40万套保障房
据了解,深圳在“十三五”规划的5年时间,要建40万套保障住房,这相当于深圳过去30年保障房的建设量。
其中,将建设28万套人才住房,而这些人才住房将从保障房体系剥离。
深圳拟建保障房内部流转和封闭运作机制
《深圳市2016年改革计划》提出,创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建设和管理机制,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超大型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创新人才住房用地供应、建设和管理机制。
修订《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法规政策。建立保障房内部流转和封闭运作机制,探索建立由租赁市场和销售市场两部分构成的保障房封闭市场,实现保障房按照既定市场规则,以全市保障房在册轮候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为市场主体的自由置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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