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私售产品致损失3200万 律师:银行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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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漫画 谢瑶
周先生是民生银行一名客户,他此前购买了该银行员工私售的理财产品,未得到兑付,直接损失100多万元。周先生称,他在购买时对私售行为并不知情。据了解,受骗客户共达20人,损失达3200多万元。
昨天下午,民生银行建议客户报警解决此事。目前,丰台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件
购买理财产品 仅有刷卡凭证
周先生于2013年9月在民生银行西客站支行购买了价值200多万元的两种信托理财产品。两种产品的管理人均为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华夏恒业)。产品的投资期为一年,年化收益率为11%。
周先生称,他此前在民生银行买过数次理财产品,对该行非常信任。但是,这次的产品让他觉得异样。首先,这两个理财产品的托管人是兴业银行和广发银行。而之前购买的产品托管人均为民生银行。其次,这次交款是通过刷POS机,他只拿到了POS机打印出的凭条,而前几次他均收到了印有民生银行公章的收款凭证。
随后,他向投资经理郁聪反映了自己的疑虑。郁聪告诉他,这是民生银行和华夏恒业合作的理财项目,希望他不要担心。
2014年9月,周先生未能如期收回投资的全部本金和利息,还有130多万元没有着落。于是,他和其他投资者不断地向民生银行追讨投资款。就在此时,周先生才得知,他购买的两个理财产品根本不是民生银行推出的产品。“当时我被POS机刷走的钱也是进入了广发银行的账户。”但是,周先生购买地点为民生银行的营业点内,由民生银行的员工协助完成。因此他认为,民生银行依然负有偿还他投资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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