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身份证异地受理又开通10省市
继深圳开通广东省内、海南省户籍居民身份证三类业务办理之后,深圳警方又开通了第二批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包括北京等10个省市。
深圳部门在前期已经开通广东省内、海南省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决定从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第二批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10省(直辖市)(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具体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即上述10省市户籍居民可在深圳17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同时深圳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10省市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三种,适用于在深圳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10省(直辖市)的户籍居民。
办理方式方面,仍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方式,即申请人应在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网址:http:// 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自愿任意选择全市17个异地受理点,携带相关资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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