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2016中报净利润5.4亿 同比增长39.75%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指标 | 2016年中报 | 2015年中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4年中报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500 | 0.1900 | 31.58 | 0.2200 |
每股净资产(元) | 3.42 | 3.15 | 8.57 | 2.6 |
每股公积金(元) | 1.13 | 1.13 | -0.24 | 0.51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1063 | 0.8627 | 28.24 | 0.801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900 | 0.0800 | 262.5 | 0.3800 |
营业收入(亿元) | 41.84 | 38.64 | 8.29 | 46.24 |
净利润(亿元) | 5.4 | 3.86 | 39.75 | 4.43 |
净资产收益率(%) | 7.3000 | 6.3600 | - | 8.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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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构成分析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万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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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品 | 管道燃气 | 256228.51 | 70.06% | 180548.63 | 65.45% | 84.24% | 29.54% |
石油气批发 | 73996.14 | 20.23% | 68393.15 | 24.79% | 6.24% | 7.57% | |
瓶装石油气 | 26370.29 | 7.21% | 17216.33 | 6.24% | 10.19% | 34.71% | |
天然气批发 | 9109.01 | 2.49% | 9710.49 | 3.52% | -0.67% | -6.6% | |
按地区 | 广东省内 | 301038.27 | 71.95% | - | - | - | - |
广东省外 | 94991.8 | 22.7% | - | - | - | - | |
境外 | 22389.19 | 5.35% | - | - | - | - |
三、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减情况(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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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10799.75 | 50.85 | |||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
|
36200.84 | 16.61 |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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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6.98 | 9.44 |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13170.57 | 6.04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58.99 | 0.99 | |||
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
|
1810.04 | 0.83 |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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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0 | 0.76 | |||
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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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 0.46 | |||
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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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66 | 0.40 | |||
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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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45 | 0.31 | |||
较上个报告期退出前十大股东有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54.48 | 0.16 | 退出 |
四、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不分配不转增
五、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概述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增长呈现减速趋势以及国内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增长,GDP同比增长6.7%。国际液化天然气价格波动向下,海上贸易持续升温,供应充足;国内管道天然气价格维持低位,天然气消费环境逐步改善,经济性有所增强,消费增长相比2015年同期已有显著提高。报告期内,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99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深化创新发展年”的工作要求,主动把握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下调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国际原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企稳回升、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同比提高等有利因素,创新方式拓展管道天然气业务,合理规避液化石油气业务风险,积极推动天然气电厂用气,实现营业收入41.84亿元,同比增长8.29%;利润总额7.06亿元,同比增长48.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亿元,同比增长39.87%,主要是管道天然气销售量增长以及子公司华安公司扭亏为盈所致。基本每股收益0.25元,同比增长31.5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0%。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26.53亿元,同比增长6.08%;销售量8.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32%。其中,管道天然气8.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35%;天然气批发0.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5.53%。
深圳地区天然气销售6.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40%,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6.3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主要是受天然气价格下调影响,电厂天然气销售量增长所致,上半年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2.0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0.48%。深圳以外地区销售气量2.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75%,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2.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主要是新增项目及用户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为10.04亿元,同比增长18.38%。其中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27.94万吨,同比增长71.33%;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5.04万吨,同比增长7.00%。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华安公司30%的股权,实现全资控股,为继续做好液化石油气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深圳市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在大力推动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同时,创新工商业用户拓展模式,采取融资租赁等有效措施,降低用气门槛,最大限度挖掘小型工商用户潜力,完成香蜜湖美食街等商业用户的天然气批量改造工作,有效提升中小商业用户对天然气清洁能源的认知度和改造积极性。报告期末,公司管道燃气用户总数达237.22万户,其中深圳地区167.29万户,异地地区69.93万户;管道燃气用户净增16.68万户,其中深圳地区净增7.16万户,异地地区净增9.52万户;商业用户净增685户,工业用户净增158户。
报告期内,异地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70亿元,同比增长4.97%,公司投资设立中山市深燃宏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力推动船舶“油改气”改造工作,发展船舶加气业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一、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在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天然气工业用户拓展难度加大。同时,全国电力相对过剩、消费换档减速明显,且西电东送供应广东电量增加,抑制了天然气调峰电厂运行和新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对公司扩大管道天然气的销售规模带来一定压力。
二、2016年国际原油价格和国际液化石油气价格受政治因素影响依然较大,OPEC对石油产量态度不明,导致国际能源价格趋势预测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LPG板块经营仍存较大不确定性。
三、广东大鹏公司由于上游检修等原因,存在长期合同天然气供应量减少的风险。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原因说明:主要系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采购成本降低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融资规模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道天然气销售增加和液化石油批发业务扭亏为盈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华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规模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16年上半年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2号文核准,公司2011年12月8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3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95,063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56号文核准,公司2013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56,044.6万元。截止2015年5月8日,公司已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工作。
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实施进度请见本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6年度销售天然气1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35万吨的经营计划分别完成了60%和94%。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供应链完整及气源稳定优势。
公司经营业务涵盖了气源供应到终端销售的全部环节,业务链较为完整,抗风险能力较强。
在气源供应方面,公司拥有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并投资兴建了宣城深燃、乌审旗京鹏等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企业。公司分别与广东大鹏公司签订了25年稳产期年供27.1万吨照付不议的天然气采购合同,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采购照付不议协议,自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达产期中石油每年向公司供气40亿立方米。
公司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连续八年进口量和销售量位居全国前列,是中国最大的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商之一。
在终端市场方面,公司管道燃气用户以年均约10%复合增长率增长;特别是近几年电厂及工业大客户增长迅速。公司拥有大量稳定的气源和终端客户资源,形成了完整稳定的业务链。
2.区位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深圳市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经济总量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注重低碳绿色发展,对天然气需求强劲。公司目前还在江西、安徽、广西等地经营50个燃气项目,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效益将稳步提升。
3.行业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及品牌优势。
公司管理层及技术人员具有多年的城市燃气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公司在燃气专业化管理、客户服务和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创新成果,并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提高了安全和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
公司是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共同评选的“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影响力品牌”;被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2009年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2010年公司投资建设的“深圳天然气利用工程”荣获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奖项之一“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并入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2011年,公司荣获2010年度国家审计署“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公司荣获“2011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自2004年以来,公司连续十一年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奖,2012年公司被国家安监总局命名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4.公司治理优势。
2004年公司通过国际招标招募引进了城市燃气行业知名企业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和全国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国资、外资、民资混合所有制,实现股东结构优化,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2012年7月,公司成为上交所公司治理板块成份股。2012年12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奖”。
公司2012年9月成功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68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股票期权,初步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
5.特许经营优势。
公司已在深圳市以及异地合计31个城市(区域)取得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业务拥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12公斤专用钢瓶,在全国唯一以橙色12公斤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显著的大众识别功能,核心竞争能力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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