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接近警戒线,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自2016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披露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于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3日、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5日、2016年7月2日、2016年7月9日分别披露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2016-003、2016-008、2016-009、2016-013、2016-016、2016-017、2016-019、2016-020、2016-023、2016-026、2016-030、2016-034、2016-035、2016-046、2016-047、2016-049、2016-052、2016-054、2016-057、2016-058、2016-061、2016-062、2016-063)》,详见上述日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发来的(2016)深仲裁字第557号《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深圳仲裁委员会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进行了终局裁决:裁定袁明先生以其持有的123,107,038股公司股份抵偿其对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8.7亿元的欠款。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相关事宜还在推动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自2016年7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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