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份深圳城市交通 文明指数略有上升
昨日,深圳市文明办公布调查结果,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68分,比上月增加0.17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5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比上月上升0.22个百分点。
与上月对比,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四项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守法率指数为80.81分,比上月增加0.0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有所增加,且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也相应减少。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4.33分,比上月增加0.17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比较不满意”或“不满意”市民占19.34%,比上月下降0.6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46分,比上月增加0.0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缺失以及信号灯故障得到修复。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6.29分,比上月增加1.1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违章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减少,其中出现违章设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减少5次、7次和7次。
从各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福田区、盐田区、罗湖区、龙岗区和南山区,得分分别为87.08分、86.91分、85.25分、84.24分和82.85分;排名后五位的分别是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宝安区、龙华新区和光明新区,得分分别为78.41分、78.34分、74.21分、72.56分和67.65分。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2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58%,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3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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