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今出最终裁决 多国支持中国立场
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定于12日出炉。在11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越来越多的国家公开表态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充分证明了公道自在人心。专家也表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存在非善意地利用或滥用国际法的情形。
外交部:越来越多的国家支持中国立场
11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柬埔寨外交部上周六发表声明,再次力挺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中方对柬方此举有何评价?
陆慷说,我们注意到柬埔寨外交国际合作部近日发表声明,表示仲裁案系中菲双方之间的争议,与东盟整体无关。柬方不会参与任何有关就仲裁案结果发表共同立场的行动。这已经是柬埔寨政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第三次明确表达在南海问题上的公正、公平的立场。
陆慷说,柬方的声明维护了中国和东盟十国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国际法的尊严与权威,也维护了中国与东盟的共同利益,有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安全与繁荣。
“我还可以告诉你,近期又有很多国家公开表态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陆慷说,仅仅以7月份为例,不到10天,除柬埔寨外,就有安哥拉、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巴布亚新几内亚、塞内加尔这些国家表达了对中方南海立场的理解和支持。
陆慷说,面对越来越多的国家支持中方的立场,支持直接当事方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支持主权国家自主选择解决争端的方式,个别仍在试图拿所谓仲裁案抹黑中国的国家已经很难再以国际社会自居,已经很难再以国际法代言人自居,已经很难再称中国是所谓自我孤立了。
专家:菲单方面提起仲裁是滥用国际法
“由菲律宾阿基诺政府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可以说是滥用国际法,至少是没有出于善意地利用国际法。”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厦门大学教授、德国洪堡大学访问学者蔡从燕说。
蔡从燕强调,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曾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下称《宣言》),并将争端解决机制写入其中,菲律宾没有充分利用《宣言》中已有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宣言》已有其他争端解决安排的情况下,中方所反对的是任何一个相关当事方在没有充分地利用已有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单方面提起的仲裁。
蔡从燕指出,“仲裁庭没有恰当地理解法律,也没有恰当地分析菲方提起仲裁的意图。在目前的国际法实践中,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滥用国际法的风险越来越大,扩大管辖权的趋势普遍存在”。
蔡从燕说,国际法有时存在一些漏洞,不少内容是“建设性的模糊”,这些“模糊”内容原本是为了帮助各方达成条约而在缔约时故意留下的空白,而南海仲裁案就是不完善的国际法被轻易滥用。
六问南海仲裁案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推动南海仲裁案,在国际上闹得沸沸扬扬,中国官方近期密集发声回应驳斥,反复强调依据国际公法,仲裁庭对本案及有关事项没有管辖权。那么,南海仲裁案由何而来?背后有哪些内幕?中国一直坚持“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不执行”的立场?美国和日本又为何竭力支持南海仲裁案?据央视新闻
1 南海仲裁案是如何出炉的?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争端提起强制仲裁,并声称其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
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阐述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以及仲裁庭对本案明显没有管辖权的立场和理据,未来裁决结果作出后,也将不承认、不执行。
对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可能要被扣上“藐视国际法”和“怕输”帽子的说法,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曾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来反驳:“足球场上,一支球队如果明知对手和裁判已经串通一气‘吹黑哨’,怎么还会同意进入赛场比赛?不仅球队不会接受,广大球迷和观众也不会接受。”
2 为何说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强制仲裁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创立的一种新程序。但强制仲裁同谈判协商等方式相比,是次要的、补充性的方式。它的适用有多项条件限制的,而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未满足其中的任何条件。
首先,菲律宾所提诉求本质上属于领土主权争端,而这不属于《公约》适用的事项,更不属于强制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仲裁庭无权管辖。
其次,如果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安理会“五常”中,除美国未加入《公约》外,其他四个国家都进行了排除性声明。这种排除对于其他缔约国而言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上述被一国排除的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权管辖。仲裁庭此次将“与海域划界相关的争端”解释为“海洋划界本身的争端”,大大缩小了该排除性事项的范围,是对《公约》条款的错误解释。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违背了《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制度设计和立法本意。
再次,《公约》规定,如果当事方自行选择了其他方法解决有关争端,也不应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如前所述,中菲还达成了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争端的协议,菲律宾无权单方面提请仲裁。
3 菲单方面提请仲裁违法吗?
菲律宾单方面提请仲裁违背国际法,而且是背信弃义。
第一,它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2002年,中国和东盟十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明确指出,“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菲律宾违反其在《宣言》中所作承诺。
第二,它违反了长期以来中国和菲律宾政府之间达成的谅解。这个谅解就是双方要通过友好协商来处理南海分歧。如2011年9月1日,时任菲总统阿基诺访华,中菲发表联合声明重申通过和平对话处理南海争议。
第三,它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相关原则,即进行仲裁的前提,是必须穷尽所有的政治和外交手段,而实际上中菲之间在南海问题上曾保持着沟通。菲律宾事先没跟中国有任何沟通,就一纸诉状递到仲裁庭,这是别有用心。
4 仲裁案仲裁庭成员都有谁?
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当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根据仲裁庭书记处公布的消息,五人临时仲裁庭包括:托马斯·A·门萨(加纳)、让·皮埃尔·科特(法国)、斯坦尼斯瓦夫·帕夫拉克(波兰)、阿尔弗雷德·松斯(荷兰)、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德国)。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现年79岁的柳井俊二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柳井俊二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进修宪和加强美日军事同盟的法律推手。
5 美日为何支持南海仲裁案?
从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美国就如影随形,实为别有用心。
首先,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其次,把此次仲裁的效果做大,使其产生示范效应。西方不少媒体已在鼓动南海周边国家效仿此法,针对中国提出仲裁。其三,强化地区同盟关系。美菲已经以“共同应对中国威胁”为名加强军事合作,各取所需。美意欲进一步拉近与地区盟友的关系,将更多先进舰机部署到亚太地区,全面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服务其利益和“地区主导权”,为围堵中国、牵制中国发展披上正义的外衣。
除了美国,日本也不愿做南海问题的“看客”。日本官员在多个场合明确支持菲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争端。日本还刻意与菲越等国就海上安全问题进行政策协调,并考虑提供舰艇装备。
在日本的计划中,南海局势复杂化将牵制中国精力,方便日在东海开展行动。日本还以此为美承担义务。近年来,美推动亚太再平衡战略,投入巨大,力不从心。因此要求盟友帮助分担责任。日响应号召,在南海等问题上紧跟美步伐。
6 南海岛屿争端应如何解决?
一些国家不断将南海争端国际化、司法化、军事化,进一步扩大事态。在这种背景下,未来中国解决南海岛屿争端的思路是什么?
在南海问题上,对话协商才是正道。中方倡导“双轨思路”,以和平方式、协商解决南海问题。“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协商谈判妥善解决,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携手共同维护。
中国与东盟国家早在2002年就达成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直接当事方可先行探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有效管控分歧的办法;而后,可通过友好协商,寻找有效的解决争议办法。中国和东盟国家则可通过合作,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内容,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并进一步探讨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各沿岸国开展合作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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