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向虚高药价开刀 拟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试点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公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公立医院在药品采购方式上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力争将药费总体降低30%以上,节省约20亿元金额,让市民得到实惠。
在保质保量基础上降药价
市卫计委医改办处长李创昨日针对《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
他指出,此次降药价,是通过政府多部门遴选出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由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代替公立医院集中向药品企业采购药物。是在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数量不变的基础上,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由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常用药品的统一采购工作,通过集中采购,增加与药品生产企业“砍价”的实力,实施“带量采购”。通过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同时,通过推进药品采购价格、质量层次等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医药现代物流供应链向公立医院延伸,降低药事服务成本。
深圳期望通过这次药品采购方式的改革试点,达到的目标之一,是药品供应价格明显降低。试点期内,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要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集团化采购降虚高药价
什么是药品集团采购?李创解释,就是由政府多个部门共同遴选出1家药品经营企业,由其作为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开展全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集中、带量、限价采购。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再与公立医院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各品规药品的供货价、预期采购量、付款要求和违约责任。药品采购合同期限1年。公立医院应承诺购足预期采购量的80%以上药品。各品规药品的配送企业由集团采购组织与公立医院协商确定。
既要让药品采购保质保量,又要降价,能实现吗?据李创介绍,药价虚高的问题在国内已经形成共识。目前,国家和广东省都在推行药品采购方式的改革,要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
为了确保药品集团采购的顺利进行,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将牵头制订《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药品遴选原则、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等专家组成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在开展合理用药大数据分析、系统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实际,编制《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如果在一年试点期内,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无法实现在保质保量采购药品的基础上,药价总体降幅达到30%,遴选委员会可单方终止其资格,该集团采购组织2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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