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官方微信昨发文称 万科重组预案程序存在瑕疵
7月4日,华润官方微信发文称,江平等13位法学专家认为,万科6月17日董事会存在程序瑕疵,因此该董事会决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昨日,万科A复牌一字跌停。图为股民手机显示出万科股票走势。中新
原标题:华润官方微信昨发文称,13位专家研讨后表示
万科重组预案程序存在瑕疵
深圳新闻网讯 7月4日,华润官方微信发文称,江平等13位法学专家认为,万科6月17日董事会存在程序瑕疵,因此该董事会决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7月3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会同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请国内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了“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就董事会决议效力、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论证会后,专家们形成了以下四点法律意见:
第一,独立董事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万科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形成,按照现行法的规定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第二,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暂无证据表明华润公司与宝能公司应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第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内部规定,董事(含独立董事)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6月17日万科举行董事会会议。万科公告显示,张利平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书面申明: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12项议案,由于其本人任职的美国黑石集团正在与公司洽售在中国的一个大型商业物业项目,带来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存在《公司章程》第152条第2款所述之关联关系,不得对该等12项议案予以表决,特此回避本次会议12项议案之投票表决。
论证会专家认为,张利平是否应该回避,是否存在关联事项,应该由万科董事会讨论并表决来确定。而在本案中,并未看到万科董事会就张利平与深圳地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应当回避进行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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