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全面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为了树立标杆、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争先创优,市委决定,授予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人口管理科党支部等100个单位“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田磊等100名同志“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邓聪军等100名同志“深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名单详见A8版)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从严抓好自身建设,模范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全市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学习他们的理论自觉,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他们的担当精神,进一步落实“五破五立”要求;学习他们的先锋意识,进一步展现共产党员“四讲四有”的精神风貌。市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新的干事创业热情,以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过硬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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