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真相:男女酒后互打 从商场打到派出所
事件真相:男女酒后互打 从商场打到派出所
6月5日晚19时许,顾某琳、张某华及其另外两人在万象城鼎泰丰餐厅吃饭,期间顾某琳、张某华等人饮用了两瓶一斤装的52°白酒。
随后,顾某琳、张某华2人就开始在万象城门口撕扯,顾某琳将张某华拖拽摔倒,并按压张某华头部碰击地面,张某华的黑色T恤扯破,双方继而再次互相撕扯。期间,保安员上前劝阻,顾某琳随即对保安员进行辱骂。
一名路过的手臂有纹身的男子见状上前劝说,反被张某华指责辱骂,并欲上前殴打该纹身男子,但被保安员拉开。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后纹身男也在保安劝阻下离开,整个过程中,该纹身男子未和张某华、顾某琳发生任何身体接触。
二人之后来到万象城东南门外,在门口继续扭打,顾某琳再一次被张某华摔倒,随身手机、手提包、手表等物品撒落一地。
处警民警到场后,顾某琳仍对民警谎称遭纹身男子殴打,对民警进行拉扯,并不断以“桂园派出所算个屌”等侮辱性语言对民警辱骂多次。民警在现场要求顾某琳、张某华出示身份证件等证件时,遭到恶意拒绝,并对民警进行撕扯、推搡、追打,将处警民警眼镜打落、扯掉民警上衣扣子、脚踢民警裆部,民警则保持高度克制与戒备。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耐心劝说,民警将二人劝上警车,带回派出所调查。到派出所后,张某华将顾某琳从警车中拖出摔在地上。
顾某琳在派出所内仍坚称被纹身男子殴打,二人却继续在值班室争吵扭打,张某华再一次将顾某琳摔倒在值班室的地上。考虑到张某华醉酒状态较为严重,有故意伤害他人倾向,民警将张某华带入办案区约束至酒醒。在约束张某华时,顾某琳进行阻挠、纠缠,并扭打谩骂办案民警,民警遂强制将二人控制,带进办案区采取约束保护性措施。
罗湖警方透露,6日早上6 时许,二人酒醒后,民警核实登记二人身份信息后,让其先行离开派出所等待进一步调查。经调查,民警发现顾某琳所称并不属实,其指控纹身男子对她进行殴打及非礼的行为不存在,反而多次被张某华推倒在地,且在民警调查处理过程中,以推搡、撕扯、追打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
6月14日,罗湖公安分局经过详细调查取证,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张某华(男,1980 年,安徽人)、顾某琳(女,1985 年,辽宁人)刑事拘留。被抓获后,该二人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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