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内斗升级 神开质疑徐琪并申请司法介入
就在快鹿集团启动投资人紧急兑付的节骨眼上,快鹿集团内部却纷争不断。在6月15日下午举行的投资者见面会上,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徐琪宣布离职。徐琪在解释辞职原因时提及,主要是神开股份的股权处置问题。
6月16日,作为快鹿系旗下一员,神开股份(002278.SZ)大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业祥投资)申请司法介入的消息恐怕又将打乱快鹿集团资产处置的节奏。业祥投资为快鹿集团全资子公司。值得一提的是,神开股份此前被看作解救快鹿投资集团的重要资产。
当天,神开股份发布了两份公告。其中一则公告是原先质押给业祥投资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神开股份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接到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自然人股东)通知,获悉自然人股东所合计持有的15.004%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
2015年9月8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顾正、李芳英、袁建新、王祥伟及自然人股东高湘、郑帼芳、丁文华(以下将此七人合称“出让方”)与业祥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37.7047股转让给业祥投资。
同时,顾正、袁建新、王祥伟等将剩余股份中合计54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004%)质押给业祥投资,并将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上述股权过户以及股权质押手续已分别于2015年10月14日及2015年11月3日办理完毕。
2015年9月14日~9月17日,业祥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820.0434万股,合并计算后将直接持有公司4757.748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3.074%),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28.078%,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袁建兴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而神开股份另一则公告声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业祥投资由于对徐琪主导的有关借款协议等文件签署的合法性、真实性存在质疑,并已申请司法机关介入。
神开股份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交易所已注意到此事,并表现了密切关注,希望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同时,公司也在和交易所进行沟通。“据我们得到的消息,集团内部这两天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一旦事件有了明确的转机,公司会进行及时披露。最快可能就在周末就会有消息。”
股权处置纷争 引发交易所密切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一个现场视频中,徐琪在对投资人解释决定离开快鹿集团的主要原因时也提及,主要是神开股份的股权处置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神开股份此前被看作解救快鹿投资集团的重要资产。徐琪在现场视频中对投资人解释称,按照其原来的计划,原拟由东和昌入主业祥投资来间接控股神开股份,但是,也面临诸多法律上的障碍。
此前,在快鹿系危机爆发后,为了筹措资金,业祥投资已于今年2月2日将4200万股神开股份的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质押比例占所持股份的88.27%。
“当时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促进这笔交易,‘想生米煮成熟饭’。”徐琪称。“5月8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由东和昌支付9.2亿元控股业祥投资,同时给予快鹿投资集团收购28%神开股份的‘中古瓦娜基金’30%的份额。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美妙的计划。但是,在进行工商变更时,由于内部人士阻挠,三次都没有办妥。”
不过,对于寄希望于神开股份来挽救快鹿集团的想法,上述神开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直言不太现实。“说实话,公司恐怕没有办法这样做。公司没有办法来挽救集团。而且,在这次股权质押解押之后,快鹿集团对公司的控制力已变得有限,直接关联度会小很多了。”该人士称。“现在,唯一不能确认的是,某收购方与业祥投资签署的《借款协议》以及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自然人股东与业祥投资签订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是不是也一同解除委托了。截至目前,公司尚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消息。”
此前,就在快鹿危机爆发之后,神开股份已于4月1日开市起停牌。4月11日,公司又以筹划重大事项为停牌至今。根据深交所最新停复牌规定,重大停牌不允许超过三个月。
对此,上述神开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直言,“公司已注意到大股东内部纷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根据停复牌新规,公司离复牌的时间已不到10个交易日,时间很紧。公司也再三向大股东声明了这个问题,我们也很着急。”
该人士强调,“交易所目前也在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我们也不清楚内部到底什么原因爆发纷争,只是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分歧,尽早有个定论。”
司法介入或加剧事态恶化 引发连锁反应
上述神开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集团内部意见存在分歧。
“主要是大股东对于内部借款协议和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存在异议。其理由在于,有关合同的签署人徐琪是不是集团认可的人这一点上存在争议。也即合同签署授权是不是合法授权的问题。因此,只能通过司法介入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司法介入是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认定。”该人士强调。
但对快鹿集团来讲,留给它的时间同样很紧迫。截至目前,快鹿系应兑付的资金总额在100亿元左右,涉及投资者超20万。有快鹿投资人称,“因为快鹿说兜底兑付是有时间前提的,那是最快7月,最晚10月。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不能启动的话,会不会进行破产清算就不好说了。”
同样,快鹿集团针对投资人的紧急兑付也被指进展缓慢。“目前,紧急兑付虽然正式启动了,但是因为资金问题,范围小,而且资金少。”有快鹿投资人表示。
此前,快鹿集团及旗下理财平台在公告中表示,自特殊兑付的申请工作启动后,快鹿集团即已成立特殊兑付工作小组,并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一同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截至目前,特兑小组已先后接收到快鹿集团旗下各平台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近5000份。但最终应急兑付第一阶段审核后只有600人合格。
对此,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立志律师认为,虽然在法律上,上述协议的签署和履行都是在神开股份的股东层面,不会直接涉及神开股份,但上市公司的股价对股权变动甚至控制权变动是很敏感的,会间接影响神开股份的股价。
“这是一个连锁反应,股权变动尤其是控制权变动会影响股价,股价反过来影响上述交易股份的价值。如果神开股份股价下跌,快鹿资产就会贬值,偿付能力进一步削弱。”
“会给资产处置造成不利影响。”袁立志律师称。此外,如果异议人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相关股份,股东就没法处置相关资产了。
首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永则表示,“业祥投资对协议效力有异议,到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一般一审普通程序最长六个月,简易程序最长三个月,有可能时间更长,二审程序一般最长三个月,也有可能时间更长。极端的情况是,比如一审后二审发回重审,时间从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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