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空气质量较好列全国第七名 2015年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环境保护部2日对外公布《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淡水方面,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至Ⅲ类、Ⅳ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
海洋环境方面,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2.2%、1.7%、1.3%和2.1%。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与常年相比,因灾死亡人口减少76%,为历史最低;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倒塌房屋分别减少46%、45%、85%。
又讯 《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析表明,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依次为: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依次为: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月至3月以及10月至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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