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童养媳 12岁被强奸警方称是家庭纠纷
重庆有3姐妹,因母亲不堪家暴将父亲打死,3姐妹北大伯嫁出去当做童养媳。其中老二12岁结婚,随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报警后,派出所据此判断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所以才没有管...
患精神分裂的母亲把施暴父亲打死后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被托付给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均被伯父嫁人。2002年,14岁的马泮艳产下一女,十年后她第四次逃跑终获成功,但她发现自己莫名领证,控告强奸未被立案。
也许,这件事这样叙述看起来较为复杂,小编就来将该件事梳理清楚,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背景介绍: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该村子太偏僻,从巫山县城要先坐船后搭车,再走半个小时才能到。
马泮艳的父亲马正平曾任村大队书记,随后因超生被撤了职。
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
【三姐妹】
老大:马泮珍
老二:马泮艳
老三:马泮辉
父亲:马正平
母亲:方登莲
大伯:马正松
童养媳8年4次逃跑是怎么回事?
1、母亲打死父亲后离家出走
马泮艳的父母夫妻感情不好,父亲经常家暴,甚至将母亲脱光衣服吊起来打。1997年,方登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当年4月,方登莲用锄头将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2、马泮艳三姐妹寄住在大伯哥家
马正平死后,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
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父亲的死让马正松一直记恨母亲和3个侄女。
方登莲离家后再未与马正松和3个孩子联系过,3个女儿成了孤儿,马正松作为监护人名正言顺领取了国家发放给她们的补助金。
但这3姐妹并没得到很好的照顾,不仅没上学,而且还要做很重的农活。
3、三姐妹均被嫁人
老大马泮珍13岁嫁人
在大伯父家待了不到一年,13岁的马泮珍就出嫁了。婆家给了马正松一笔数额不详的抚养费作为补偿。
老二马泮艳12岁嫁人14岁生子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被嫁给了29岁的陈学生。随后,陈学生强行与马泮艳发生了性关系。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民警当时给马泮艳做过检查后,从马正松处得知,马泮艳已经嫁到了陈家,派出所就没有管。派出所据此判断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所以才没有管。
半年后,陈学生打工回家,把马泮艳带走毒打一顿,禁止马泮艳离开家附近100米的范围。即便是上厕所,陈家也会有专人看守马泮艳,防止她逃跑。之后陈学生继续外出打工,马泮艳就在家里做农活。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2007年,19岁的马泮艳又产下一男孩。
老三12岁嫁人15岁生子
2002年,12岁的马泮辉被大伯父嫁给了24岁的罗品金,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4000元的抚养费。2005年,15岁的马泮辉生下了一个儿子。
2012年前后,马泮辉因家庭矛盾离开了罗家,她和罗品金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维系了10年,她已经产下一儿一女。
多名村民证实,当地不存在如此早嫁女儿的风俗,马正松的亲生女儿出嫁时已经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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