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审批权限将下放 东部各区政府(管委会)
记者昨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借“东进”战略之机,该委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城市更新方面,则要将城市更新审批权限下放给东部各区政府(管委会),同时开展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试点,加快东部地区城市更新步伐,实现城市面貌的根本改观和发展空间的不断拓展。
加快东部土地整备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伴随着深圳“东进”大幕的开启,一系列深层次的改革正在加速推进。作为“东进”战略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土地关乎产业政策的实施、重大项目落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进”是深圳贯彻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统筹区域发展要求的重大举措,在“东进”战略中,土地政策至关重要,为深入推进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该委将积极构建存量用地开发的规划土地管理制度。具体说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安置体系,加快东部地区土地整备,释放更多土地资源,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另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机制,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该委将结合我市当前房屋征收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府令第248号)中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修改完善。目前,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送审稿),并已于4月20日呈文提请市政府审议。
市规划国土委还特别提到,在“东进”战略中,土地整备具体项目纳入整备计划、政策适应方面可给予一定的倾斜,但具体土地整备补偿政策建议由各区在考虑全市政策平衡的基础上,自行制定。
新版《城市更新暂行措施》拟于上半年颁布
城市更新作为存量土地二次开发的重要手段,在拓展城市空间、释入存量土地资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东进”战略中,城市更新同样将作为一支机动灵活的战略“骑兵”出现。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在“东进”战略中,将进一步把城市更新的审批权限下放给东部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快东部地区城市更新步伐。
据透露,市规划国土委目前正在起草新版的《城市更新暂行措施》,拟于今年上半年颁布施行。《暂行措施》草案拟规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分步、有序推动10个左右重点城市更新单元。
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原则上规定:应当位于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的重点片区,《暂行措施》拟对其规模进行约定。具体项目由区政府与该委联合选定、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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