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校车事故1幼儿死亡 网曝特警与家长抢尸体
5月16日下午,江苏泰州校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1名幼儿死亡。目前,肇事校车的驾驶员及跟车照管教师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此外,还有网友曝出特警与孩子家长抢尸体,孩子家长到医院要尸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网络配图
江苏泰州校车事故 司机逃逸
16日下午,网曝泰州姜堰有一校车出事了!当地梁徐幼儿园大班一8岁小孩放学时在家门口被校车司机碾压拖行致死,校车司机逃逸。
当晚(16日),警方通报,2016年5月16日下午3点51分,姜堰区公安“110”接报,梁徐镇桥林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处置工作。
该起事故造成梁徐幼儿园一名幼儿受伤,经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发布通告:原因正在调查中
2016年5月16日下午3点51分,区公安“110”接报,梁徐镇桥林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后,区公安交警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处置工作。该起事故造成梁徐幼儿园一名幼儿受伤,经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车驾驶员及跟车照管教师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网曝:特警与孩子家长抢孩子
虽然网络曝出特警与孩子家长抢孩子一事,看起来是特警有问题,但其实这样做事符合规定的。
针对于如何处置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中,不少省份下达的相关通知中都有这么一句“勘查取证结束后,应当立即通知将学生尸体送至殡仪馆妥善保存。”所以,希望各位家长可以谅解。
小编将《如何处置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截取部分分享给广大网友:
校车安全事故仍令人深思
校车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必须慎之又慎。这起事故的教训令人深思,作为一名专用校车驾驶人,这名肇事者有无相关资质?该校校车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究竟是谁?相关的监管部门究竟有哪些?……
早在2012年上半年,国务院就专门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了随车照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如“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及“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等,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各个环节把好校车的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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