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扶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出台15项细则
南山出台15项细则扶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15项细则分为3部分,创新能力提升支持计划部分、创新环境优化支持计划部分、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计划部分。另外,文化企业总部落户南山最高资助300万元。
日前,南山出台15项细则扶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其中,在南山区新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可获得初创期建设补贴,用于新型研发机构的设备购置、场地租用、研发人员费用,单个机构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创新团队创业,也可获初期补贴,支持额度为每团队最高1000万元。
南山15项细则扶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昨日,南山区正式出台《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南山区政府在整合现有区科技发展、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和人才引进培训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进一步细化出台了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南山区科技创新局为本分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分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分创新能力提升、创新环境优化和创新产业发展三大部分,具体包含15项细则。
15项细则分为3部分
1、在创新能力提升支持计划部分,实施细则提出,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航团队”支持、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运营支持、科技奖励支持等7项细则。其中,在南山区新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可获得初创期建设补贴,用于新型研发机构的设备购置、场地租用、研发人员费用,单个机构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创新团队创业,也可获初期补贴,支持额度为每团队最高1000万元。
2、在创新环境优化支持计划部分,包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科技服务支持、“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科技创新联盟支持、软科学研究支持、教育卫生专项支持等6项细则。南山区将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资助根据其运营投入、服务能力、服务绩效、入孵团队等情况进行评分分档,按档次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依托“南山科技创新在线”平台,该区还将通过创新服务券的形式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为辖区科技型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据悉,创新服务券分为两种,一种作为交易凭证,可抵扣科技服务交易费用;一种作为企业参加品牌科技服务活动的凭证。另外,南山区每年将分别给区教育和卫生部门切块150万元,用于该部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3、在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计划部分,则包括核心技术培育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等2项细则。今年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南山区将给予3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上年度首次认定或经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将获得一次性5万元财政奖励。
文化企业总部落户南山最高资助300万元
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一直是南山区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实施细则提出,支持社会机构进行园区和基地建设与改造,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园区和基地,按照建设和改造实际投入资金的30%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获得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支持专业园区及孵化器管理机构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资助额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个园区管理机构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而对于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了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总部落户南山,实施细则规定由区外新迁入或者新注册的文化企业,落户在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外的,可享受房租补贴资助,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南山区新设的文化产业领域的总部或者重大产业项目,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
信息首发:南山扶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出台15项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