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减灾救灾联合会成立 关乎每一个深圳人
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正式成立,这是全国首家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联合型社会组织。新一期巨灾保险率先采取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此外,此次新增了住房损失补偿,承保对象为每一个深圳人。
遇到狂风暴雨、泥石流滑坡、地震受伤等等,有得赔!灾害导致房子倒了,有得赔!而且是覆盖每个深圳市民!昨天,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由深圳市民政局牵头的相关宣传活动在南山文体中心广场举行。
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成立
由壹基金、深圳市社工协会、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深圳市气象减灾学会、深圳市防雷协会、深圳市智慧海救援服务中心等单位发起的“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于5月12日正式成立。
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是全国首家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联合型社会组织,是由深圳市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机构及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地区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015年5月12日,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正式组织成立深圳灾害社工队,目前队员已增至60名,这是全国首支全部由专业社工组成的灾害社工志愿队伍。
所有深圳人均为承保对象
我市新一期巨灾保险率先采取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3月,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等单位签订了新一期巨灾保险协议,我市启动了新一期巨灾保险制度。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均为承保对象。
据了解,新一期巨灾保险制度还增加了住房损失补偿,希望通过对灾后群众生活性住房倒损的予以一定的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导致承保区域内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2万元(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每次总限额为2亿元。
发生保险事故后,各区(新区)街道办事处拨打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统一客服热线95519或4008695519进行报案;市民也可拨打保险公司上述客服热线自行报案。
保障3方面的保险赔偿
此项保障包括三大方面的保险赔偿,此次又新增了住房损失补偿:
第一,人身伤亡救助。对于保险范围内的15种灾害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
第二,核应急救助。由于发生保险范围内的15种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严重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居民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周围环境时,按照风险等级政府启动核应急程序,组织开展隐蔽、撤离和安置人员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保险机构予以承担,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
第三,住房损失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导致承保区域内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2万元(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每次总限额为2亿元。此项保险保障项目为新增项目,旨在对灾后群众生活性住房倒损的予以一定的补偿。
关于“5·12”防灾减灾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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