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代表检查《消防条例》实施情况
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下文简称《消防条例》)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施行6年多来,取得了什么成果?执法中存在何种困难?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振怀率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公安局检查了《消防条例》实施情况。
据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双红汇报,《消防条例》实施6年多,深圳各级消防部门以《消防条例》作为有力的法律武器,成绩颇为亮眼:2015年,全市共出动警力近20万人次,检查单位9.6万家,整改隐患14万多处,查处违法案件3327宗,查封单位2867家,拘留违法人员769人。2016年第一季度,我市在消防查处方面更是雷霆出击,罚款、封停、拘留等各类执法指标完成量均位居全省第一,其中临时查封数占全省总量的63%,拘留人数占全省总量的55%,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数均占全省总量的40%以上,责令“三停”数和处罚金额占全省总量的30%以上。
警力不够是我市消防工作的一个瓶颈。针对这个问题,参加座谈会的市人大代表纷纷支招,其中,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消防监管难题成为代表们的共识。代表们的建议与市公安局下一步消防工作的思路不谋而合。据了解,下一步市公安局将通过建设基础信息库、开发建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系统等工作,构建我市消防管理“信息网”。基础信息库将采集全市所有建筑的基本信息,包括三维立体图、各层平面图、内外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信息,实现基础信息查询、火灾风险评估、辅助执法等功能;建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系统则可以让建筑物业主、实际管控人、受益人通过手机免费下载APP软件,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进行自我管理操作,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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